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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點開檔案,指尖慢慢往下滑動,心一點點沉到谷底。
從求婚用的鑽戒,到昨天買的衛生用品,每一筆都列得清清楚楚。
我攥著手機,抬眼望向站在門口的沈紀。
“沈紀,你早就知道這個表格?”
“如果要離婚,分得明白一點也好。”
他走上前來,伸手摸了摸我的頭。
“但只要你後悔,這份表格就能一直不作數。”
“你好好想想吧,我們得走了。”
說完,他不再多言,轉身和婆婆一同走出病房。
第二天,母親陪我來到銀行。
她取出一本舊存摺,輕輕放在我的手邊。
“這裡面是我這些年攢下的積蓄。”
我輕輕把存摺推了回去。
“媽,不用,我自己有。”
母親眼眶瞬間泛紅。
“當初你連十五塊錢都要看別人的臉色,現在還跟我推來推去幹什麼。拿著。”
我指尖微微發顫,終於伸手接過那本存摺。
我靠著母親給我的這筆錢,請到了律師。
回到家收拾行李的時候。
我把離婚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擺在他們面前。
律師寫明,婚姻共同生活期間正常生活開銷,並不需要我個人償還。
婆婆銳利地看向我,語氣帶著懷疑。
“你哪來的錢請律師?”
她轉身走進臥室翻找一番,又快步走出來,臉色更加難看。
“我放在櫃子裡那幾只金手鐲,金首飾全都不見了,是你偷偷拿走的吧。”
“沒想到我們家養你這麼多年,到頭來養出來一個小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