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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沉默了。
群裡有人忍不住插了句嘴:
“黎念不去,不會是見不得沈茵好吧?”
一個人開口,後面就跟著一群人附和起來。
“就是,自己提的分手也要這麼小氣?”
“沈茵拿你當姐妹,你倒好,連婚禮都不肯來。”
“黎念,做人不能太自私。”
我盯著螢幕,手指微微發涼。
這些人,一個個站在道德制高點,把“閨蜜情誼”四個字狠狠砸在我頭上。
好像我不去,就是十惡不赦。
可我懶得解釋,直接退出了群聊。
手機安靜下來的那一刻,心裡那股不安反而越湧越兇。
李志為什麼非要我去?
明明是他跟沈茵的婚禮,為什麼非要我這個前女友到場?
我越想越覺得不對勁。
恰巧這時,手機又震了一下。
沈茵在朋友圈更新了動態:三張機票,目的地卻是泰城。
文案只有四個字:“旅行結婚。”
我盯著那張訂單截圖,愣了好幾秒。
沒一會兒,沈茵單獨發來訊息:
“念念,我知道你是害怕被人議論。
經過我和婆婆還有李志的商定,婚禮那天改成旅行結婚了。
就我們三個,你的機票也買好了,就當是我們對你的補償。”
三張機票。
一張李志,一張沈茵,一張是我。
下單時間卻是半個月前。
我猛地想起,半個月前籌備婚禮時,柳春嵐跟我提過旅行結婚的事,被我一口否決了。
。席酒辦置須必,統傳家們我,單簡很由理
。行旅月做當,去再後禮婚就那說好只志李,我過不執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