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夢碎盡,我渡向山海》第十一章 我又聯繫了參展藝術家(1)

作者:竹小筍·11小時前

第十一章

我又聯絡了參展藝術家。

對方很快回了訊息,態度客氣,卻沒有半點讓步。

【我從未見過你的作品。藝術創作本就會有相似靈感,如果你堅持認為我抄襲,可以走正式流程。】

她說得輕巧。

我卻知道,這場展覽已經開幕,作品被掛在入口附近,媒體和收藏者都能看見。只要對方的展期結束,作品拿到獎項,之後再想追究,難度只會更大。

我剛看完訊息,手機便震動了一下。

論壇上,那位參展藝術家更新了動態。

她寫道:

【有人拿著一張沒有署名的舊草稿說我盜用她的作品。請問,只要先畫過幾筆,就能把所有相似的創意都據為己有嗎?】

底下已經有人附和,有人說我的畫和參展作品“只是靈感相似”;也有人說我想借機蹭知名藝術家的熱度。

而她配的那張照片,正是我發給主辦方的草稿。

看到那條動態時,我幾乎要氣笑了。

我提交給主辦方的草稿照片,明明註明了僅供核驗,對方卻把它轉給了參展者。

我沒有在網上和他們爭辯,而是把所有原稿裝進檔案袋,直接去了展會主辦方辦公室。

那位藝術家也在辦公室裡。

她穿著剪裁利落的套裝,手腕上戴著一隻細細的銀鐲。

看見我時,她神色沒有絲毫慌亂,甚至還主動向工作人員解釋:“我願意配合調查,但也希望主辦方能保護我的名譽。畢竟一張沒有署名的草稿,並不能證明什麼。”

“那就看完再說。”我把畫冊翻開,推到桌子中央。

最初那張草稿只是簡單的構圖,後面幾頁卻記錄了我一次次調整畫面、修改顏色的過程。每一頁旁邊都有日期,部分修改內容還保留著當年的筆記。

我又拿出掃描檔案、郵件存檔和畫室的原始檔案記錄。

“這張畫的草稿完成於兩年前。”我指著其中一頁,“之後我嘗試過三種不同的湖面色調,最後放棄了這幅作品。原始檔案裡,連每次修改的儲存時間都在。”

參展者輕輕一笑:“一份自己做出來的檔案,當然可以修改時間。”

“那這封郵件呢?”

我將手機放到桌上。

郵件的傳送時間是兩年前,收件人是當時負責幫我整理作品資料的工作室負責人。附件裡不僅有畫作初稿,還有我對構圖問題的備註。

“這是原始郵件伺服器裡的記錄,可以由第三方核驗。”我抬頭看著她,“不是我在今天臨時補出來的。”

她臉上的笑意終於淡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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