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協議,主要是為了保障嘉卉的權益。畢竟,盛家的產業,不能落在外人手裡。”
我翻開第一頁。
上面清清楚楚地寫著:婚後男方需辭去所有工作,全職在家洗手作羹湯,操持家務。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女方的社交自由。
“繼續往後看。”盛父提醒道。
我翻到第三頁。
第三條:因洛嘉言少爺身體虛弱,常年需要人照料。婚後,男方需將主臥讓給洛嘉言少爺居住,並在日常生活中承擔照顧洛嘉言少爺的責任。
我盯著那行字,差點笑出聲來。
“把主臥讓給他?”我指著那行字,看向盛父。
盛父理所當然地點頭。
“嘉言從小在我們家長大,就像我的親兒子一樣。他怕黑,主臥採光最好,讓給他住怎麼了?”
“你既然娶進盛家,就要有做姐夫的肚量。難道還要跟一個小男生爭風吃醋?”
洛嘉言在一旁委屈地低下頭。
“叔叔,您別逼姐夫了。他本來就不喜歡我,我還是搬出去住吧,免得惹姐夫心煩。”
“胡說!”盛父立刻心疼地拍了拍洛嘉言的手。
“有我在,我看誰敢趕你走!”
他轉頭厲聲對我喝道:“簽了它。不籤,今天的婚禮就取消!”
我拿起桌上的萬寶龍鋼筆。
筆尖在紙面上懸停了三秒。
八年前,盛嘉卉在漫天煙火下向我告白。
她說,逾明,以後有我在,誰也不能讓你受委屈。
那時候的誓言有多動聽,現在的巴掌就有多響亮。
我毫不猶豫地在最後一頁簽上了“祁逾明”三個字。
筆鋒銳利,力透紙背。
盛父看到我簽字,眼中閃過一絲輕蔑。
“算你識相。為了錢,還真是什麼都能忍。”
他讓助理收起協議。
“行了,別在這礙眼了。趕緊去把這身破布脫了,隨便找件衣服換上。”
我轉過身,一步步走出休息室。
。骨的我了涼,來進吹風的面外,著開戶窗的頭盡廊走
。鐘分五有還,場開禮婚離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