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的是,原身因為一個人,憑白擔上人命,就這麼耽擱了七年,整整七年。
人這一生又有多少個七年呢?何況,原身入獄時,才十六歲,還沒成年呢,人生才剛剛起步啊。
原身從小到大,無論他的成績怎麼變化,都一定會和沈如琛一個班,也就導致原身永遠無法擺脫那樣窒息的命運。
高一那年,原身的班級來了一個轉學生,那是一個模樣好看的女孩兒,若非要說長什麼模樣,用網路話來說。
大約就是初戀臉,讓人見之,久久難忘。
就是這樣一個女孩兒,無端端闖入原身的世界,她說,她會將原身從泥濘中拉出來。
看著對方遞來的那隻白皙小巧的手,原身信了,將自已的信任給了她。
可是她辜負了原身,不僅沒有將原身從泥濘中拉出,甚至還將原身往下踩了幾分。
那是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原身被她哭泣打來的電話驚醒,當下顧不得換衣服,拿起傘就往外跑。
他到時,只看到滿目的鮮血,和落在女孩兒身上的帶著血跡的刀。
看著心愛的女孩躺在地上,他想不了那麼多,將那把刀拿開,試圖將女孩兒帶去醫院。
可他才將女孩兒抱起,周遭都亮了起來,那閃爍的警燈,和那群拿著警棍的警察,他們將他團團圍住。
原身不善於與人交談,如今場景混亂,更是說不清楚任何話,他被逮捕了,作為犯罪嫌疑人。
坐到警察局時,原身一問三不知,只是老實的把事實說了出來,可他的證據,只有女孩兒給他的一通電話。
除此之外,再無其他。
也因此,言語顯得單薄,都像是他的狡辯一般。他試圖等著女孩兒醒來幫他解釋,可女孩兒醒來後,給他定罪了。
那把沾血的刀,那把兇器上只有原身的指紋,又有女孩兒作證,一切板上釘釘,他成了殺人犯。
因為未成年,但已滿十六歲,可以負刑事責任,原身被判八年,不過因為原身在獄中表現好,零零總總減了一年刑。
如此七年,期間沒人來看望過原身,彷彿遺忘了他一般,他出獄後一年,一個男人找上了他。
說他是沈如琛的經紀人,需要他配合工作,工作結束可以得到一大筆錢。
原身需要錢,他需要把自已缺失的七年補回來,於是答應了。
於是,他參加了節目,一個叫做《我的兄弟姐妹》的綜藝節目,可他不知道的是,有人刻意引導之下,他在節目裡的一舉一動,都充斥著惡。
而沈如琛,又一次被誇上了天,地位更是如日中天,唯有原身,不止沒得到一點好處,還要受人網暴,更是有人線下對線。
潑原身髒水、油漆,或是用菜葉雞蛋砸原身,有的還會動拳頭打原身。
而這些人中,女孩兒偏多。原身一旦反抗,就會迎來變本加厲的對待。
如此,原身沒了工作,不敢出門,後來,被人失手推下高樓,就這麼死了。
原身不甘心,明明他沒有做錯任何事,為什麼,為什麼所有人都要將那些加註在他身上?
為什麼所有人,都不願意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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