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來,又是熱鬧非凡的一天,沈陌乖巧的跟在周莞身邊,看著自家便宜爹爹滿臉寫著淡然,和縣太爺侃侃而談。
又看自家便宜孃親臉都笑僵了,受著旁人的恭維。
這成了舉人和秀才可就是天壤之別,不說其他,就說作為十里八鄉唯一一個舉人,葉笙寬直接成了村裡葉氏的主心骨。
雖然仔細算來,他們之間的關係已經隔了很遠了,不過所謂“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到底還是有聯絡的。
反正關於那些個鄉里縣裡的東西,全都是葉笙寬一個人在應對,沈陌只需要做個快樂的小孩兒就行。
等一切事務全部安頓好,他們一家三口直接啟程去了洛京,葉笙寬暫時不打算接任當官的任命,而是準備繼續向上考。
每個成為舉人的讀書人,都有選擇直接走馬上任成為地方父母官的機會,同樣,也有人想向上考,就放棄這個機會。
因為,若是選擇前者,則不能再繼續考下去了。
葉笙寬見過沈陌的天賦後,就決定往上走一走,再加上他還年輕,拼一拼也不是壞事。
當然,葉笙寬其實還有一個擔心,當初那個貴人雖然拋下了剛出生不久的沈陌,但誰也不能確保對方不會把長大的沈陌帶回去。
何況,沈陌如今的天賦,就算他葉笙寬想藏也藏不住,倒不如自已長成一顆參天大樹,將沈陌好好的護住。
要是沈陌就是個普通孩子,他就打算帶著孩子留在鄉里,過普普通通的一生。
然而世間事,哪能樣樣都猜中?
秋闈結束後,要想往上考就得參加來年的會試,若是榜上有名則為貢士。
再隔兩月左右,便可參加殿試,到時候可就是真的得見天子聖顏了。
不過這些都不是現在的沈陌該考慮的,他正坐在馬車上,透過那小小的窗看著外邊的風景。
這一路上,他們走的不緊不慢,到達洛京的時候,還有十天左右就得會試了。
一家三口租住了一個小院子,不算大,但足夠他們住下了。
在葉笙寬每日專心研讀時,沈陌正在製作比毛筆好用的筆,或者說他在做一個可以隨身攜帶,方便又好用的筆。
畢竟他現在是有口難言,只能利用手了。
隨身攜帶毛筆這東西,未免有些太過麻煩了些,所以沈陌選擇了另一個辦法。
起初他倒是利用木炭做了一兩回“筆”,不過木炭太酥了,稍一用力,就得碎。
於是他立馬換了個方向,在經過多次實驗後,沈陌最終看中了大白鵝的翅羽。
翅羽根部正好能用來寫字,還有一截中空的內管,可以放入足夠的墨汁。
不過怎麼控制就是另一回事了。
最後,沈陌在某一次和爹孃的交流中,拿出自已製作好的羽毛筆,在自已隨身攜帶的小本本上寫下字。
羽毛筆寫下的字其實和毛筆寫下的字區別不大,但因為毛筆是軟毫,會更考驗人的控制力。
而羽毛筆則不用那麼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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