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蘭三番五次找到我,執意要去找硯哥,我始終沒有鬆口答應,這件事便暫且擱置一旁。馬蘭早前和一位山東老頭子相處過兩年,就在我拒絕她的第二天,我和一位山東老闆娘爆發矛盾,當場爭執拉扯起來。兩件事湊在一起難免讓人多想,可眼見為實耳聽為虛,我沒有親眼見到二人私下串通,不能隨意下定論,只能先把這場糾紛壓下。
無端起衝突受了傷,我往返宣武醫院檢查診治,手裡攢齊了病歷、診斷報告、拍片膠片、繳費小票各類手續。當天拉扯的時候對方下手沒輕沒重,胳膊大片淤青,胸口悶痛,脖頸也被抓出幾道紅印,剛出事那兩天夜裡翻身都疼得睡不著,吃飯也沒胃口,整個人精神狀態差到極點。心裡實在委屈,事發當天出警民警調解時明顯偏向對方,幾句話就想草草收尾,完全沒顧及我身上的傷情,我越想越氣,果斷選擇向上反映情況,撥打12345熱線投訴牛街派出所處置不當,訴求一是依法判定對方動手傷人的責任,二是全額賠付我的醫療、誤工相關損失。
提交投訴材料後,我在家足足等了多日,熱線回訪過兩次只是登記資訊,遲遲沒有實質性進展,就在我準備整理材料走信訪渠道時,派出所所長主動打來電話。
電話那頭的語氣聽著客客氣氣,聽不出半點之前調解時的敷衍,開口便約我到所裡當面調解,說會重新梳理整件衝突的來龍去脈,妥善處理我被打傷的糾紛,還承諾會把涉事老闆娘傳喚過來當場對質,給我一個公正答覆。掛了電話我半點不敢鬆懈,深知派出所有時候會和稀泥,證據一旦交到對方手裡很容易被扣下,我連夜把所有就醫單據、現場留存的照片、事發時路人留下的文字證詞全部整理影印兩份,原件鎖進家裡抽屜妥善收好,只打算帶影印件前往派出所,從頭到尾做好兩手準備,防著任何人私下扣壓關鍵證據。
隔天我準時趕到派出所,進門登記完身份走進調解室,環顧一圈瞬間察覺不對勁,硯哥壓根不在這間屋子,所長特意安排兩名工作人員把硯哥單獨帶去另一間問詢室,兩道房門一關,擺明了刻意將我們兩人隔開,從頭到尾不讓我們碰面溝通,連對話都分開單獨進行。
我當場起身向所長提出質疑,質問他為何刻意分開當事人,正常調解本該雙方同場核對事實。所長只含糊敷衍解釋,說分開問詢能避免雙方見面再起爭執,方便工作人員單獨核實各自說辭,減少衝突風險。話音剛落,他話鋒一轉,一味勸我各退一步,反覆強調涉事老闆娘年紀偏大,當時情緒上頭才衝動拉扯,並非有意傷人,想勸我降低賠償訴求,簡單拿一點補償就簽字和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首接把一沓診療單據平鋪在調解桌上,手指逐條點清上面的花費,清晰列明拍片檢查費、內服外用藥物費、來回醫院打車開銷還有因受傷無法正常工作產生的誤工損失,態度十分堅定,沒有半分退讓:“我身上的傷情全部有宣武醫院白紙黑字的診斷證明,所有繳費憑證我全部留存備份,原件影印件齊全,若是本次調解達不到合理賠償標準,我絕對不會簽字和解,後續會持續透過12345政務熱線、信訪部門逐級維權,必要時首接走司法訴訟程式。”
所長見我證據齊全、態度強硬,完全不吃和稀泥那一套,再也沒法含糊糊弄,沒辦法只能安排工作人員去隔壁問詢室把硯哥叫過來一同協商。硯哥推門走進調解室時臉色難看,看得出來剛才單獨問話時工作人員沒少向他施壓,屋內氣氛瞬間僵持下來,兩邊各站一邊,誰都沒有先開口。
老闆娘坐在對面椅子上,全程低頭不怎麼說話,偶爾抬眼偷瞄桌上的診斷單據,所長見雙方氣氛緊繃,知道單純口頭協商很難達成一致,思索片刻主動開口提議解決方案。他看著我,緩緩說道:“既然醫院診斷證明在這裡,雙方對傷情輕重存在分歧,光憑口頭爭執沒有意義,不如拿著宣武醫院出具的全套傷情證明書,一同前往朝陽鑑定中心做正規傷情鑑定,鑑定結果具備法律效力,後續賠償、責任劃分全部按照鑑定報告判定,雙方都不用再爭執。”
話音落下,所長轉頭看向硯哥,詢問他是否同意這個方案,硯哥沒有絲毫猶豫,當即點頭應聲:“好,我同意去做鑑定。”
我仔細斟酌一番,正規司法鑑定確實能客觀判定傷情等級,有官方報告在手,後續維權也更有底氣,沒有反駁,跟著表態:“我也同意,就按這個辦法來。”
所長見我們二人都認可鑑定方案,立刻敲定時間,明確告知:“那咱們就定在明天早上八點,所有人準時在朝陽鑑定中心門口集合,不許遲到,帶好身份證、醫院所有病歷材料,缺一不可。”
我記下約定時間,收好桌上所有單據影印件,和硯哥一同走出派出所,出門路上我們簡單聊了兩句,都覺得做鑑定是當下最公平的處理方式,本以為第二天一早能結伴前往鑑定中心,沒想到當晚派出所工作人員又打來一通電話,電話裡的說法徹底變了味。
工作人員委婉暗示我,明天去朝陽鑑定中心做傷情鑑定,硯哥不用到場,只需要我獨自攜帶醫院證明前去辦理手續即可,所有流程由派出所工作人員陪同,不用硯哥隨行。
聽完這番話我當場皺起眉頭,心裡立馬生出防備,分開問話、現在又不讓硯哥到場做鑑定,一系列操作處處透著刻意迴避,擺明是想避開硯哥,單獨和我溝通,暗中壓低賠償標準。我當即把這件事轉告硯哥,硯哥聽完當場就急了,語氣十分強硬,半點不肯妥協:“那不可能,這件事牽扯我在內,整件衝突的全過程我全程在場,傷情鑑定關乎整件事的責任認定,我必須到場陪同,誰都不能攔著我,這是我的正當權利。”
硯哥越說越嚴肅,一字一句說得清清楚楚:“要是不讓我跟著去鑑定中心,明天早上八點我照樣準時到朝陽鑑定中心門口等候,不會任由他們單獨帶你處理,鑑定現場雙方當事人理應同時在場,全程見證流程,避開我單獨辦理鑑定,出來的報告我完全不認可,後續我依舊會向上投訴,追究相關處置問題。”
我站在一旁聽完硯哥的話,心裡十分認同,整件糾紛從發生到調解,派出所處處刻意隔開我們二人,如今連傷情鑑定都想支開硯哥,明顯是想單方面把控流程,後續極有可能拿著單方面鑑定結果逼迫我妥協讓步。我拿出手機,把工作人員不讓硯哥到場的通話內容錄音留存,又重新清點一遍宣武醫院的診斷書、拍片報告、繳費票據,把所有紙質材料分門別類裝進檔案袋,做好萬全準備。
當晚我翻來覆去睡不著,反覆梳理整件事的前因後果,從最開始和山東老闆娘發生拉扯衝突受傷,到報警後民警偏心調解,再到投訴後所長假意出面協商,刻意分開我和硯哥單獨問話,如今約定傷情鑑定又想支開硯哥,一樁樁一件件串聯起來,處處都在刻意迴避硯哥的參與,生怕我們二人一同在場統一說辭,戳破他們一味偏袒對方、想要快速結案的心思。
我心裡清楚,若是明天真的放任硯哥不去鑑定現場,後續派出所拿出鑑定報告調解時,只會單方面採信老闆娘的說辭,無視我身上實打實的傷情,壓低賠償金額,甚至顛倒主次責任,到頭來我受了傷、花了醫藥費,最後還要白白吃虧,維權之路只會更加艱難。正因為看清其中利害,我打定主意,第二天一早八點準時和硯哥碰面,兩人一同前往朝陽鑑定中心,全程寸步不離,絕不允許任何人單獨拆分我們,避開硯哥私自辦理鑑定手續。
硯哥也連夜做好準備,找出自己當時留存的現場照片、路人聯絡方式,把能佐證事發經過的材料全部整理妥當,跟我再三確認,明天早上七點五十在朝陽鑑定中心大門口匯合,八點準時進場,無論派出所工作人員如何勸說、找何種藉口,都絕不分開行動,雙方必須全程共同參與鑑定,親眼見證材料遞交、傷情查驗、資訊登記全部流程,保證鑑定過程公開透明,不存在私下操作的空間。
夜裡我反覆翻看宣武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上面清晰記錄著我軟組織多處挫傷、頸部表皮擦傷、胸部鈍挫傷,醫囑寫明靜養休息,定期複查,各類檢查費用明細羅列完整,每一張單據都有醫院蓋章,具備完整法律效力,只要鑑定時雙方同時在場,這份醫院證明就能完整作為鑑定依據,得出客觀公正的傷情結果。可一旦硯哥不在現場,工作人員很有可能刪減關鍵傷情描述,或是私下和老闆娘溝通修改證詞,導致最終鑑定結果大打折扣,我的所有損失也沒法得到足額賠付。
想到這裡,我更加確定硯哥到場是必不可少的環節,派出所工作人員想要避開硯哥的心思昭然若揭,無非是忌憚我們二人一同對峙,沒辦法隨意和稀泥,只能想方設法拆分我們,單獨擊破。但我和硯哥都不會輕易妥協,維權本就講究證據齊全、流程公正,當事人共同到場是最基礎的要求,沒有任何理由強行支開其中一方,明天一早八點,我們二人必定一同抵達朝陽鑑定中心,絕不順著對方的安排獨自辦理鑑定,守住自己合法維權的底線,絕不白白嚥下受傷受委屈的苦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