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深淵追兇路》第625章 法庭激辯,法理人情(2)

作者:喜歡野棉花的黃陶·9小時前

公訴人與辯護律師展開激烈交鋒,整場辯論圍繞“復仇動機能否抵消殺人罪責”“私刑與司法正義邊界”兩大核心展開,針鋒相對,邏輯對抗張力拉滿。

檢察官率先反駁辯護意見,堅守法理底線:“被害人過往過錯,應當單獨通過當年瀆職、重大責任事故相關法律條款追責,不能成為剝奪他人生命的合法理由。若只要受害者存在過錯,公民即可私下殺人復仇——社會秩序將徹底崩塌,公檢法司法機關將失去存在意義。私刑氾濫會引發無休止的迴圈報復,違背法治社會核心準則。”

“被告人擁有護士穩定工作,具備正常溝通、維權能力。即便本地渠道受阻,亦可向上級紀檢、省級公安、檢察院遞交舉報材料,並非完全無救濟途徑。所謂“無路可走”不能成為預謀三年連環殺人的免責藉口。”檢察官的聲音愈發凌厲,“連續毒殺三人,作案手段精密,提前銷燬、隱匿大量證據——主觀惡性深重,不能僅依靠悲慘遭遇從輕量刑。”

辯護律師隨即回擊,緊扣案件特殊背景:“二十年前礦難原始卷宗被篡改、關鍵證據被銷燬,家屬手中僅有殘缺人證、照片,缺乏完整物證支撐立案。各級本地部門全部被三名被害人人脈、資本打通,層層攔截舉報材料——普通人根本無力跨越層級向上維權,客觀上不存在有效司法救濟渠道。”

“普通人二十年日復一日等待公道,所有訴求全部被無視。長期精神崩潰下的極端行為,與主動預謀惡意殺人存在本質區別。”律師的聲音帶著一絲悲憫,“法庭應當兼顧法理溫度,不能機械套用法條。”

雙方來回交鋒十餘個回合。

一邊死守法律剛性底線,一邊訴求法律兼顧人情溫度。辯論內容首擊案件核心懸念——復仇與正義、法律與道德的邊界。旁聽席所有人屏息聆聽,內心不斷權衡兩種觀點。

陳明軒坐在旁聽席,內心客觀權衡雙方觀點。

他同情陳雨薇二十年的痛苦,認可三名死者當年罪孽深重——但依舊堅定站在公訴方法理立場。私刑永遠不能替代司法,共情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人物立場統一,無聖母式搖擺。

辯論尾聲,審判長叫停雙方爭執,詢問被告人陳雨薇有無最後陳述。

陳雨薇緩緩起身。

囚服單薄,聲音平靜清晰,響徹整個審判大廳:“我不否認我犯下的殺人重罪。三個人都是我親手毒殺,我願意接受法庭任何判決。心中沒有半分後悔——”

她頓了頓,目光掃過旁聽席上週小燕的臉。

“唯一遺憾的是,當年沒有任何部門願意為三十二名礦工查清真相,逼得我只能用這種極端方式。我唯一的期盼,是法庭宣判之後,公安、紀檢機關能夠重新核查二十年前礦難完整罪責,查清鄭成功依靠礦難理賠款發家的全部黑幕——不要讓三十二條人命永遠被埋沒。”

簡短陳述完畢,她安靜落座。

沒有落淚,神色坦然,早己做好接受重刑的心理準備。

西、休庭評議,暗流湧動

審判長宣佈暫時休庭,三名法官退入合議室評議。

全場陷入短暫安靜。旁聽席礦難受害家屬紛紛低聲交談,有人同情陳雨薇,希望法庭從輕量刑;也有人認同公訴方觀點,殺人必須接受懲罰。兩種聲音交織,映照案件複雜的人性核心。

陳明軒走出審判大廳,走廊內郭天理、李文強、王心如等候。

西人簡單交流庭審觀感。

“辯護方情理鋪墊充足,三十二名遇難礦工的故事極具情感衝擊力。”郭天理梳理庭審全部證據,“合議庭一定會充分考量被害人重大過錯、長期申訴無門兩大從輕情節。但連續殺害三人,預謀週期長達三年,從重情節同樣突出。最終量刑會在兩者之間權衡。”

他頓了頓,壓低聲音:“同時庭審全程提及鄭成功,等於將金融暗線公開。後續我們必須加快鑫隆金融資金轉移線索核查。”

王心如拿出手機,展示財務初步核查訊息:“鑫隆金融六十多億資金持續透過多層空殼公司、香港離岸賬戶轉移至東南亞地下錢莊。幕後實際操作人正是鄭成功——他早己辦理境外身份,隨時準備潛逃出境。”

李文強補充礦難檔案核查進展:“當年趙德明、張海濤、李文強行賄、掩蓋事故完整卷宗己經調取完畢。三人即便死亡,相關瀆職、行賄記錄全部歸檔,會移交紀檢部門覆盤追責當年涉案公職人員。”

陳明軒望向審判大廳玻璃窗,低聲總結:“本案庭稽核心矛盾己經完整展現。法理與人情沒有絕對對錯——這也是本案核心社會意義。連環毒殺案即將迎來最終判決,但鄭成功牽扯礦難舊賬、數十億金融詐騙的全新大案,己經浮出水面。”

他的目光變得銳利如刀:“我們必須雙線並行,同步推進兩項案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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