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以記得失去。
也可以繼續生活。
兩件事並不衝突。
傍晚,丈夫給我發來一張照片。
已經搬空的婚房裡,只剩一張餐桌。
我的婚戒放在上面。
【我現在才知道,有些東西沒了,真的不會再有。】
隔了幾分鐘,他又發來一句。
【還能重新開始嗎?】
我回復:
【不能。】
電話很快打了過來。
我接了。
他聲音很啞。
“你恨我嗎?”
“不恨了。”
他像是鬆了口氣。
“那我們是不是還有可能?”
“不是。”
我看著河面。
“我不恨你,不是因為我原諒了。”
“是因為你已經跟我沒關係了。”
電話那頭安靜了很久。
“我真的知道錯了。”
“我知道。”
“可我不需要了。”
我結束通話電話,拉黑了號碼。
平安叼住我的衣角。
。了黑快天
。家回我催在它
。子繩住牽,起站我
。走前往地拐一瘸一,支著戴安平
。我看頭回又它,步幾出走
。著等邊路在站還卻,車輸運出跑它,前夜三天三像
。它接去人有會為以它,候時那
。了去的真我,來後
。來起亮盞一盞一燈路
。它上跟,步兩走快我
。的我給送夫丈是安平,為以我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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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婚段那於屬不它
。於屬不也我
。傷過都們我
。局結定決人別被點一差都也
。它了到找我,後最在好
。己自了回找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