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給他買東西,也會像是養不熟的野貓一樣齜牙咧嘴。
想到這裡,不由得感覺氣的胸悶,拿著手機的另一隻手也忍不住加緊了握住的力道。
嗎,他對我的第一印象非常差,這一點我也知道。
看他樣子,就是那種雖然有著力量,但是內心具備正義感,沒辦法把壞事做到底的型別。所以對於和欺負流浪者混在一起的我才會那麼討厭吧。
所以才會從我這裡得到了什麼,也沒有放鬆下來的意思。
但那麼拼命趕我走,到底是什麼意思?
幫派仇殺,落難間諜,誤入了某種陰謀結果被通緝的人?
像是電影中的情節那樣,我思索這些可能性,但是總覺得一個個都不切實際。
難道那人是《追捕》中的高倉健?想想就覺得搞笑,要是在現實中把那說出來也肯定會被周圍人嘲笑說“真是個愛做夢的女孩”,而且雖然電影還行吧,外表太陽剛的人我也不太喜歡。
不過嗎,那個人肯定有秘密。
見不得人到這種程度,必須威脅未成年少女,肯定有什麼事情。
我不想放棄,還想要親眼看看。
不過,的確有些問題。
畢竟對那個人我還什麼都不瞭解,就算我個人判斷認為他不是壞人,也該為了萬一真的遇到危險而考慮。
今天下午的時候我還要再去一趟,看看那個傢伙還在不在那個地方。
爸在外面忙著工作,媽媽今晚也不會回家。
想一些普通女孩子,一個人下所能做到的事情。
手機隨身攜帶好,預先打一封郵件,把自己可能遭遇危險與地方在哪裡寫好,倒是隻需要按下發信鍵就可以,然後也預防萬一,把相同的內容寫在家裡,放在自己房間的桌子上。
當然,這些都是後手,如果真的遭遇危險,對方又是個粗魯沒有腦子的人,可能真的會受傷。
留在家裡的信封,主要是威脅對方,哪怕手機郵件沒來得及發出來,也可以警告對方,如果不讓自己安然無恙的回家,馬上也會被發現自己不在的父母報警,但是自己回去就不會這樣。
不過,如果對方沒有腦子又不顧到這種程度,說“那也無所謂”我也沒有別的辦法。
不過我認為對方不是蠢到這樣的人,從法律角度判斷,到時候我現場勸說,會權衡利弊的生物就會為自己的利益做出較為正確的選擇。
.........不,說到底,其實我還在懷疑。
現實中總不至於真的發生這種危險的陰謀事件吧,我出於一種半信半疑的狀態。
就像是恐怖電影裡的人一樣,看起來已經相信,但實際上還是沒有實感。
猶豫就猶豫到這裡,如果這樣思考下去的話,也就沒辦法行動了。
“到底有什麼秘密呢。”
既然已經想清楚,那麼就立刻來做。
。了決解就鐘秒幾十要只件郵的上機手
機手我與寫面上在後紙白張一下撕,筆中黑和子本出拿屜開拉,來下跳上床從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