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喜提“太后”一職,又懷著身孕,卻從未得意忘形,而是內心惶惶,對蕭執這個和自己年齡相仿的“兒子”,從不敢端嫡母的架子。
蕭執也知道自己老爹希望自己可以保護好原主肚子裡未出世的孩子,所以與原主相處的還算和諧。
原主也平安地生下了一位公主,名叫蕭箏,一出生便被賜號永寧公主,食邑加倍,很是受寵。
又是六年過去,原著劇情展開,女主阮芝芝進宮,繫結生子系統,接連懷孕生子,寵冠後宮。
原主身為太后,和阮芝芝這個寵妃相處得還算不錯,兩人經常在一起交流育兒經,孩子們也經常在一起玩耍,原主是把阮芝芝當作朋友來對待的。
一向膽小的她也會在阮芝芝被別的妃嬪刁難的時候端起太后的架子替她說話。
只是,她沒想到,她眼中的好友,竟然會背刺她。
十西年後,蕭箏二十歲,本該出宮開公主府,招個駙馬,過上衣食無憂的日子。
可,外邦來犯,戰亂不休,這時候那些“大丈夫”便搬出了所謂的“代價最小”的那招——和親。
外邦同意和親,但提出必須是皇室女遠嫁和親,如今皇室中的適齡公主便只有二十歲的蕭箏以及阮芝芝十西歲的大女兒。
阮芝芝自然不想讓自己的女兒去和親,便極力勸蕭執送蕭箏這個便宜妹妹去,蕭執也是這麼想的。
原主知道後自然不同意,說我朝國富民強,何必怕他外邦,和親只是治標不治本,並不能阻止戰亂。
蕭執見原主極力勸阻,便和阮芝芝商議的一個計謀。
那便是假裝要封一位宮女作為公主前去和親,實際上還是讓蕭箏去,畢竟外邦明確要求是皇室女。
然後原主信了阮芝芝的話,還以為是阮芝芝幫自己和蕭箏據理力爭,才換來了蕭執的讓步。
原主和蕭箏對阮芝芝更加信任和感激。
可阮芝芝利用了這份信任,將蕭箏騙上了和親的花轎。
原主得知後,哭紅了眼,和阮芝芝翻了臉。
但原主的爹早就因為貪汙被查流放了,原主根本沒有自己的勢力可以救回自己的女兒,只好默默祈禱自己的女兒可以平安。
可是不過短短三年,便傳來了蕭箏離世的噩耗。
原主悲痛欲絕,徹底恨上了蕭執和阮芝芝。
她為了報仇,勾結宦官,企圖謀殺蕭執,被蕭執發現,一杯毒酒,結束了她的一生。
接收完原主記憶的簡夏嘆了口氣,“和親這種犧牲一個公主來換取平安的政治決策,實在是……”
“很多人都說和親就是公主應該做的,誰讓她生在皇家,享受了皇家的榮華富貴呢?
和親就是她們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承擔就是不把老百姓的安危當回事。
如果我是老百姓中的一員,我可能也會希望犧牲一個人來避免我遭受戰爭的迫害,可如果要犧牲的那個人是我,且只有我一個人,那我可能也會不甘願。
況且,為什麼同為皇嗣,皇子王爺也享受了榮華富貴,他們承擔責任的方式就可以是做官、指點朝政,甚至可以做個閒散富貴的王爺、瀟灑一聲,而公主就必須遠嫁呢?
不給公主參政的權力,卻在面臨危機時拿公主沒有參政,所以只能和親來做遮羞布,簡首是好話歹話都讓他們說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