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寵十年,他卻要我殉葬》第1章 我與淑妃爭了十年(1)

作者:柳十七·6小時前

我與淑妃爭了十年,次次都是我佔上風。

這回,皇帝要在後宮裡挑一個貴妃。

他念著淑妃當年的救命情分,便裝模作樣地定下規矩:「你們兩個,誰先繡好佛母圖,貴妃之位就給誰。」

三天後,淑妃捧著佛母圖來複命,十根手指全被針扎破了。

我連繡架都沒碰。

可那件貴妃翟衣,最後還是送進了我的宮裡。

入宮十年,蕭珩回回偏著我,我很早就認為這沒什麼稀奇。

直到我在崇政殿看見一道殉葬旨,竟發現名單上寫的是我。

1.

「娘娘,尚服局把貴妃翟衣送來了。」

青黛走到我身邊,故意朝對面的淑妃瞥了一眼,笑得輕慢:「奴婢剛去瞧過,做得可真氣派。」

淑妃臉色一白,猛地從椅上起身。

她三日趕完佛母圖,十指仍腫著。比針傷更疼的,是蕭珩失信。

淑妃眼裡含著淚,勉強行禮:「貴妃娘娘,」她嚥下一口氣,「嬪妾先退下了。」

我沒有挽留,看著她轉身出了門。

青黛朝她背後啐了一聲:「呸!」她滿臉不屑,「她也配同娘娘爭?」

「會不會是因為......我膝下還沒有孩子?」

我望著淑妃遠去,腦中卻是她那兩個皇子,還有清早在崇政殿看到的殉葬旨。

上面只寫了我的名字。

我曾是顧將軍的妻子,論舊親還是皇后的弟媳。

顧明徹戰?後,蕭珩在他的喪禮上見過我一次,便執意要把我佔為己有。

那會兒他還是太子,先帝已不能理事。無人敢得罪未來的新君,很快把我送到他身邊。

我先在宮外做他的外室。不到一年,先皇駕崩,他立刻接我入宮。

旁人背地裡說,我是皇帝的女人裡第一個進宮的,甚至早過皇后。

此後整整十年,他只寵我一人。

至於他的孩子,全是他在東宮時便有的,最得他看重的是皇后所生的長子。

太后叫我過去問罪、罰我立規矩不是一兩回,可責罰的旨意還沒落下,蕭珩往往已經趕來替我求情。

有兩次他尚在早朝,竟把滿殿朝臣丟下,親自來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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