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的又哭又笑。
以女兒為自豪。
也是這個時候,她們才發現,女兒不單單是在音樂方面有天賦,唱歌也是一絕,嗓音可塑性極高。
但是,這首歌是他們最美好的回憶,也是他們痛苦的開始。
當時在路上路過了一位超級巨星歌星,張綿綿。
她聽到這首歌,當場就覺得這首歌肯定是有紅的潛力的。
她當時便讓助理下來,跟原主和女兒商量,問她能不能將這首歌賣給自己。
願意出十萬的價格。
原主和女兒並不是見錢眼開的,更何況這首歌意義非凡。
當時便很有禮貌的拒絕了,說是這首歌是送給媽媽的,不準備賣。
當時原主和女兒也不知道要買歌的明星是誰。
只是已經拒絕了,當時助理說實在是太喜歡這首歌,能不能讓喬然再唱一次,他想聽。
喬然自然是同意了。
又唱了一遍,這件事情原以為到此就結束了,畢竟是已經過去了。
但是,隔了兩個月,歌壇重量級歌手,張綿綿發新歌專輯了。
全世界都在討論,而喬然也跟著同桌聽歌,卻越聽越覺得不對勁。
那首主打歌被命名為:《情》
可是這首歌,分明是自己寫的,不單單是譜子,調子,音樂沒改,就連歌詞,都沒改一個字。
喬然畢竟還是個孩子,不管她音樂天賦多高,都只是個孩子罷了。
她瞬間意識到了自己的歌被人抄走了,她當時真的很憤怒。
當天便去微博上,艾特了張綿綿。
質問她,為什麼要抄襲自己的歌曲,自己都說了不賣了,為什麼要自作主張使用。
少年的孩子,總是易怒,而且黑白分明。
她以為,世界會還她一個公道。
但是,並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