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和喬晟的衣服,都按照九爺說的尺碼購置了,房間裡也放了一些食物,如果缺什麼,您都可以跟我說。”
“之前幫您查了,您的身份證到期了,我就自作主張去幫您換了一張新的。”
“喬晟的戶口的話,需要詢問一下您的意見,您是想要單獨將自己和喬晟的戶口遷出來,還是直接就這麼給喬晟戶口上到您的名下?”
喬橋想起原主不知蹤跡的家人,原主是幾年後出來,家人已經搬家了。
現在提前出來了,家裡的人走了嗎?
喬橋覺得有必要去看一下。
後來原主死的時候,都只有喬晟一個收屍的。
喬晟長大後聯絡這一家人,這家人也拒絕去原主的墓地。
如果這家人現在沒走,喬橋覺得需要替原主要一個答案。
原主沒有做錯什麼?為什麼要得到父母家人如此對待?
即便是父母恐慌,那位被原主保護的弟弟,有什麼資格嫌棄?
“遷出來吧。”戶口肯定是要挪出來的。
問原因歸問原因,但是這已經一年半載沒來看過閨女和姐姐了,喬橋覺得也沒必要呆在一個戶口本上了。
“好,我這兩天會辦妥了,把戶口給您送過來的。”
喬橋應了一聲。
老四又遞過來一個信封:“這是九爺囑咐的。”
是錢。
喬橋拒絕了。
“不用。”
拿了東西也就算了,再拿錢,只怕是在這些屬下的眼裡,覺得九爺眼光也不過如此,花錢找了個金絲雀。
金絲雀沒什麼不好的。
但是喬橋將來要和晏九並排站在一起,便不想接下這點錢。
“公寓裡有電腦嗎?”
老四收回手:“有的。”
“嗯。”
賺錢嘛,很簡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