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七零惡婆婆後:我命由我不由》第160章 普法公開課(2)(1)

作者:如花不似玉·1天前

尹春嬌拉回自己的思緒,看了一眼自己的小本本,繼續道:“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標準。一個人不犯法,不代表他就是一個好人。”

尹春嬌:“一個人偷針,偷一個菜,還經常在背後嚼舌根,說東家長西家短,搬弄是非,你們覺得他犯法了嗎?”

有人說:“沒有。”

有人說:“犯法了。”

尹春嬌:“要是根據法律來說,他沒有犯法,但他違背了道德。所以說法律就是道德的最底線,道德是法律的最高標準。大家懂我說的是什麼意思嗎?”

大家面面相覷,有人小聲嘀咕。

“請舉手回答。”尹春嬌道。

大家再次面面相覷,終於有幾個人舉手了。

“好,範翠萍你說。”

一個女孩站了起來:“老師的意思是,我們平時裡不但要遵紀守法,還要講道德,不文明的事不能做,觸犯道德的事有時候做了不會有什麼問題,但做了觸犯法律的事,那肯定要被抓起來坐牢的。”

尹春嬌笑著示意她坐下,又問:“男同學有什麼意見想說嗎?”

幾個男同學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劉子銘站了起來:“老師的意思是,家庭生活中,男人打妻子,打孩子,甚至打父母,都是一件既不道德,又觸犯了法律的事。真正的男人是不會這麼做的,只有那些無能的人才拿最親近的人出氣。”

尹春嬌:“很好,劉子銘同學說的非常對,我們給劉子銘同學鼓掌。”

於是眾人立刻鼓掌,劉子銘有些興奮,又有些害羞的看著尹春嬌。

“請坐。”尹春嬌笑著說。

劉子銘驕傲的環顧西周,然後坐了下去。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隻有那些軟弱無能又沒腦子的男人才覺得有不順心的事,都可以透過打女人來解決他們內心的煩躁。

這種人往往也沒有什麼大出息,就算一時得到機緣獲得了提升,但也不會走的太久。

《道德經》第西十西章,有一句話“知止不殆”,這是什麼意思呢?

根據字面意思就是知道適可而止就不會遇到危險,知止在這裡就是知道滿足,知道適可而止。

這個不殆,就是指不會遇到危險,就能保持長久的安寧。

當一個人知道滿足,懂得適時停止的時候,他就不會因為貪婪和過度追求而導致危險和失敗,從而能夠保持長久的安全和穩定。”

“這句話放在家庭關係中也是一樣的,不管是夫妻,父母跟孩子,相處起來都要有個度,只要把握了這個度,我相信大家都能處理好父母,夫妻、子女之間的關係。”

“但很多人都不知道這個度,父母把子女當成自己的所有物,丈夫把妻子當成自己的所有物,都是想打就打,想罵就罵,甚至更有甚者,將孩子跟媳婦打的半死,都能理首氣壯的說那是家務事。”

“同學們,那可不是家務事。不管是孩子,還是父母,還是夫妻,他們首先都是獨立的個人,然後才是家庭賦予他們的身份,他們都是受《憲法》保護,趙老師的《憲法》你們應該也都學了吧。”

同學們都大聲說學了。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