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我財產?全滾!老太重生不伺候》第169章 傳票(2)

作者:酒釀桂花酪·1天前

“你們找誰?”

“請問馬小蓮,現在是住在這裡嗎?”兩個陌生人,說著同時掏出自己的證件,“我們是安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今天來,是有一份法律文書需要向她送達。”

已經快要走到門口的馬小蓮,聽到“法院”二字,硬生生堵不住腳步,趕緊躲回了平時不怎麼進人的小房間裡。

“什麼法律文書?”羅立偉心裡還有幾分僥倖。

這半個月,警方不再上門,他還以為事情都已經過去了,畢竟他媽也只是一個七十多歲的老太太,就算陳桂芳真死揪著不放,也不會得到什麼結果。

總不能真把老太太逼死不是?

沒想到,警方是不來了,這回直接換法院找上門!

門口,法院的兩位工作人員已經聽到屋子裡傳出的動靜,知道里面還有其他人,便接著說道:“起訴書副本和開庭傳票,開庭時間就在三日後,也就是下個星期一。我們今天來,只是負責傳達,還請馬小蓮本人出來簽收一下。”

“……”羅立偉和羅麗紅面面相覷。

怎麼一點徵兆都沒有,就要開庭了?

時間那麼快,就在三日後!

“爸,小姑,你們這是?”

羅語淑好不容易等到婆婆出門,去銀行取了兩萬塊錢,趕回傢俱廠家屬院。

氣喘吁吁的爬上樓梯,就看到自己家門前正堵著人。

“語淑,你先進來,等下再說。”

羅立偉朝羅語淑招了招手,隱約聽到樓上樓下好似有人家開門的聲音響起,有些為難地對面前兩位工作人員說道:“二位,您看可不可以進來再……”

“我們在這等就行。”兩位工作人員搖頭拒絕。

“麗紅,你去喊媽出來吧。”

“我不去,我不去!什麼傳票,我不知道,我就是不小心弄丟了一個孩子,這算什麼犯罪,法院找我幹嘛,我不去!”

屋裡的吵嚷聲,傳到外面。

兩名工作人員臉色微變:“如果馬小蓮不同意配合簽字,我們可以請居委會和廠領導到場作證,視作檔案已經送達。”

“不過三日後,開庭的時間馬小蓮必須準時到場,否則法院可以依法進行拘傳。”

換句話說,願不願意,這傳票都得收。

願不願意,這法庭也都得去。

容不得商量!

屋裡馬小蓮胡攪蠻纏的聲音還在斷斷續續傳出,羅立偉聽到樓上樓下,都隱約有刻意壓低的說話聲出現。

顯然,是樓裡住著的鄰居,都在關注著他們家這邊的情況。

再這樣拖下去,除了叫鄰居們看笑話以外,沒有任何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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