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我財產?全滾!老太重生不伺候》第187章 開庭(1)

作者:酒釀桂花酪·20小時前

其實情況與陳桂芳一開始設想的有一點不同。

旁聽席並沒有那麼多人在場,主要都是案件相關人員的親屬,陌生的面孔很少。

這與先前,在傢俱廠門口煽動大家討伐劉琴的場面不太一樣。

不過轉念一想,陳桂芳便明白過來。

這裡是法庭,她不需要煽動別人的情緒。

只要法官和另外兩名審判員,願意站在她這邊,站在正義的這一邊就行!

第一印象往往是最重要的。

不再遲疑,陳桂芳趕在核對到庭人員身份,問到她前,開啟了道具“老好人光環”。

“請被害人法定代理人,陳述你的姓名、年齡、職業、住址,以及與被害人之間的關係。”

“我叫陳桂芳,今年五十歲,無業,住在平安街道,與被害人是母女關係。”

陳桂芳聲音緩緩,神色平靜,眼中卻帶著股堅定的力量。

像是即將奔赴戰場的戰士,而大家都知道,她這一戰究竟是什麼。

她要為女兒討回公道!

向丟掉女兒,虐待女兒,試圖侵犯女兒的三撥人,討回應有的公道!

毫無疑問,這是一位偉大的母親。

尚未開始真正的調查與宣判,所有人心裡的天平已經先向陳桂芳這邊傾斜了不少。

同情、敬佩,種種目光交織在陳桂芳身上。

就連坐在旁聽席上,一直對陳桂芳找回女兒、外孫女,並執意要打官司感到不理解的羅俊康夫妻,這會心裡都莫名湧出一陣動容。

羅俊康趕緊甩了甩頭,真是奇了怪了!

媽六親不認,把奶奶告上法庭,剛剛那一瞬間他心裡同情的竟然是媽……

“老好人光環”已經生效,六小時的使用時間,開始顯示出倒計時。

陳桂芳把注意力放回法庭,在她回答完不申請回避以後,作為公訴人的檢察官起身,開始宣讀起訴書。

指控馬小蓮犯遺棄罪/拐賣兒童罪,陳德與孫招娣夫妻犯收買被拐賣兒童罪、虐待罪、詐騙罪,陳松犯收買被拐賣婦女罪、強姦罪……

“被害人法定代理人,你對訴訟書指控的事實有什麼要補充的?”

陳桂芳對這個環節早就有所準備。

甚至開庭時間還沒定下來前,就寫過幾次草稿,還讓黃律師訂正修改過。

開庭時間確定後,這幾日她又背誦了好幾遍,這會開口,一個磕巴都沒有打:“我的女兒是在她四歲那年被馬小蓮帶走的,當時我剛生下小兒子不久,家裡還有我前夫與他亡妻的一雙兒女,馬小蓮主動提出幫忙照看孩子,之後沒有多久,我的女兒就不見了。”

“最初她欺騙我孩子是自己走丟的,直到近年她醉酒失言,我才知道孩子並非自己走丟,而是被她刻意帶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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