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柳三娘把無主斷鋤放在門板上,豐記新鑿的記號朝上。
“昨日沒人認主。今日先問記號。”
羅婆子來交草繩,一眼看見方框:“豐記收舊鐵的號。我賣過一把豁鐮。”
陸硯川鋪開空紙:“哪日?”
“六月十三。東街口有個收鐵的,肩上掛豐記木牌。舊鐵匠只肯算九文,他給十五文。”
“誰見?”
“我兩個孫女。她們只看見我交鐮、收錢,沒聽見價是怎麼談的。”
“有籤嗎?”
羅婆子從腰袋裡摸出半張粗紙:“收鐵人寫的。我不認字,一首拿它包針。”
紙上有日期、豁鐮一把、十五文,角上也鑿著方框印。陸硯川把紙壓在斷鋤旁,沒有說違法,只寫“交易一”。
丁守田認出第二張舊鐵籤。他在六月十八賣過一隻裂犁鏵,豐記經手人給二十六文,比舊鐵匠出的價多八文。
“錢當場給了?”
“給了。”
“逼你買沒有?”
“沒有。我缺藥錢,自己買的。”
夏老二聽見訊息也從南路趕來。他沒有籤,只能說六月二十賣過自家的兩把斷鋤。收鐵人先挑柄眼,再按鐵量給錢,裂到根的不要。
陸硯川問:“木牌是誰家的?”
“寫豐記。我沒見馬會通。”
“貨送到哪兒?”
“河口平碼棚外。進沒進倉,我沒跟。”
陸硯川把三份話分開:兩張舊鐵籤,三名原主,日期都在近半月內;兩筆價高過舊鐵匠當時開的價,第三筆只知挑可修件。
有人拍門板:“這還不是他們故意收光舊鐵?”
“能寫的是豐記近半月高價收過破具,還挑可修件。”陸硯川道,“高價買賣本身是不是該罰,我無權定。誰定的價、收去做什麼,也沒閉合。”
“你以前在縣衙,這種事也管不了?”
“我現在無官權。即便有,也不能拿三個人的話替縣署定罪。”
沈青禾把兩張籤各抄一份,原紙還給原主:“我們眼下要做的,是別讓可修的鐵再從手裡漏出去。”
舊鐵匠晌午才來。他沒進倉,只在簷下看昨日掛過牌的物件。
高氏把自己的破鍋推過去:“這一口願賣。先定價,再從公灶欠我家的糧債里扣。”
”。文二十抵,邊厚下拆“:沿鍋過敲匠鐵
。問娘三柳”?價日哪按,糧多折文二十“
”。價糧報不,價鐵報只我“
。債劃刻立不,折待文二十下記上牌在娘三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