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未第一次見到林晚,是在正清基金會的接待室裡。
那天她剛從雲南出差回來,箱子還沒來得及放回花店,就被秘書攔住了。
“林律師,有個女的在接待室等了你三個小時。她說她姓林,是你妹妹。”
林未推開接待室的門。
一個女人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手裡翻著一本基金會的宣傳冊。她二十西五歲的樣子,長得很漂亮,但漂亮得很鋒利。齊肩短髮染成了栗色,戴著一對誇張的大圓耳環,穿著一件緊身皮衣,腳踩尖頭短靴。她整個人像一把開了刃的刀,明晃晃地紮在接待室的沙發上。
“你就是林未?”女人抬起頭,嘴角彎了彎。
“我是。你哪位?”
“林晚。”她把宣傳冊合上,扔在茶几上,“你爸的女兒。同父異母的那種。”
林未的表情沒有變化。她把行李箱靠在牆邊,在對面坐下來。
“林國棟從來沒有提過你。”
“因為他不知道我的存在。”林晚笑了一下,“我媽是他的秘書,跟了他三年。懷了我之後,他給了我媽一筆錢,讓她消失。我媽把我生下來,一個人養到十六歲,死了。死之前她告訴我,我爹叫林國棟,在上海做生意。”
“所以你來找我,是想認親?”
“認親?”林晚像是聽到了一個笑話,“我是來拿我應得的東西。”
她從包裡抽出一份檔案,拍在茶几上。
“林國棟的遺囑。他入獄之前立的。上面寫著,他名下所有財產,百分之三十歸我。”
林未拿起那份檔案,翻了兩頁。
“這份遺囑沒有經過公證,沒有律師見證,而且林國棟在立這份遺囑的時候,名下己經沒有任何財產了。所有的財產都在我媽名下,法院判的。”
林晚的臉色變了一下,但很快恢復了。
“那是你媽搶走的。如果林國棟有財產,他一定會留給我。”
“所以你要什麼?”
“我要你把你媽拿走的東西,分我一半。”林晚站起來,居高臨下地看著林未,“如果你不給,我就把事情鬧大。媒體最喜歡這種故事了——正清基金會創始人、家暴受害者代言人,把自己的親妹妹趕出家門。你想想,這新聞好不好看?”
林未看著她,沉默了幾秒。
“林晚,你今年二十西歲。你媽跟了林國棟三年。也就是說,林國棟在你媽之後,又跟我媽在一起了。他同時養著兩個女人。”
林晚的表情僵住了。
“他從來沒有告訴過你媽,他有老婆孩子吧?”
林晚沒有說話,但她的手指攥緊了包帶。
“你被你媽騙了。”林未站起來,“林國棟不是你的提款機。他是一個騙子,一個施暴者。如果你想要錢,我可以給你一筆錢,讓你重新開始。但如果你要用這種方式威脅我——”
“你威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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