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昭羽原本主張半錢,理由是皂角水傷胃。高聞卻指出孩子剛出現紅疹,過量白鬚草可能讓藥力更慢。兩人誰也沒有憑身份壓過對方,最後先取三分之一錢,另外六分之一單獨包好,若一刻鐘後腹痛再加。
蘇憐在藥包上寫清先後順序,免得忙亂時一次全倒進去。
一刻鐘後,孩子吐出帶黑色油花的藥液。嘴唇慢慢恢復血色。
高聞沒有說救回來了。他每隔一刻複查一次瞳孔、脈搏和腹痛。第二次複查時孩子短暫發冷,眾人加了熱毯,沒有繼續加藥。直到第三次複查能自己叫母親,才把“危急”改成“留觀”。
女人抱著孩子哭,高聞卻坐在門檻上,盯著自己的手。
“三年前那個人,也許不是死於我的方子。”
蘇憐問:“也許?”
“藥坊把屍體當夜燒了,只留下我簽過字的配方記錄。”
“那你就去查。”
“我查過。沒有證據。”
蘇憐指著桌上的黑線丹:“現在有了。”
高聞搖頭:“這隻能證明今天的丹有問題,不能證明三年前。”
他說得對,所以任昭羽沒有急著替他翻案。
“先封好藥瓶,記下孩子服藥時辰、購買鋪位和症狀。讓母親簽字。”任昭羽說,“證據不是一句‘我沒做過’,是每個別人改不動的細節。”
蘇憐把剩下半顆丹、瓶塞和嘔吐物分裝三隻罐。高聞要求她不要都放在一個櫃裡:丹藥留診室,瓶塞由孩子母親暫存,嘔吐物交城門守衛封證。三件東西若有一件被換,另外兩件還能對照。
高聞抬起頭。
任昭羽把記錄紙推給他:“你來寫。方子也是你的,救治過程由你署名。”
“若孩子今晚反覆,責任也是我的。”
“是。”
“你不拿功勞,也不替我擔責?”
“我可以共同署名,但不能把你的判斷說成我的。”
任昭羽在記錄末尾另寫:穩心劑量由高聞提出,任昭羽複核;控火與停藥時刻由蘇憐記錄;患者母親確認服藥來源。每個人只籤自己做過的部分。
高聞握筆很久,終於寫下名字。
墨跡落下時,他的手仍有些抖,卻沒有把那一頁撕掉重寫。
夜裡,孩子的情況穩定下來。
穩定不等於痊癒。孩子仍有低熱,腹部也在皂角水作用後隱隱作痛。高聞給母親寫下今夜不能再服退熱丹、每半個時辰喂水三口、再次發紫立即叫人的留觀單。
母親不會認字,蘇憐便把三項分別畫成丹瓶打叉、水碗三點和紫色嘴唇。她讓女人照著複述兩遍,確認不是點頭裝懂。
高聞在自己的署名旁補了一行:若天亮前無反覆,也只能說明本次急症受控,不能證明丙七批其他丹藥安全。
。令拘開展者首為,來進走籠燈著舉查巡務藥中城名四。聲步腳的齊整起響便外門院,氣口一鬆剛人眾
”。害毒、藥制私嫌涉你,聞高“
。瓶藥氏高的上桌向指查巡
”。走們我跟,在俱證證人“
。人的子孩救是會的抓來,後報己自到想沒然顯,白發臉人。親母子孩向看聞高
。子院進走慢慢櫃掌坊藥氏高名一,後查巡
”?嗎夠不還個一死害前年三“,氣口了嘆他”。徒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