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昭羽回到空鐘祠時,院門已經修好。
他沒有先問誰贏了。
“傷亡?”
蘇憐把記錄推來:“兩名工人輕傷,陣工燒傷是舊傷。陸照右肩裂開,已經重新固定。藥田燒掉一小塊,原始土樣和存活植株都在。”
“證物?”
“原始傳影石三塊,陣工工具箱,兌票,四線查驗頁,月舒嵐檔案。各有城府封號。”
任昭羽逐頁看完,沒有改掉關門決定,也沒有把蘇憐的現場授權寫成“代宗主執行”。
他在第58章門陣損失處提出複核:正殿瓦片是否必須犧牲。寧棲月展示當時三條導力路徑,另外兩條分別經過診室和撤離水渠。任昭羽撤回複核意見,在記錄旁籤“已說明”。
陸照出劍一次後退線,也由高聞的傷勢記錄證明。若他追馮執事,右肩很可能再裂。任昭羽沒有把未追敵寫成錯失戰功。
“為什麼沒等我?”他問。
蘇憐道:“宗規沒寫必須等。”
這句話被放進下一次議事。
新規則寫明:宗主離宗、失聯或事項涉及宗主本人利益時,正式弟子可以多數決處理山門事務;緊急現場由已登記主持人先決定,事後必須留記錄。宗主回來可以提出複核,不能抹去已經完成的簽名和證據。
任昭羽在“受約束者”一欄簽名。
表決規則不是所有事都簡單過半。涉及某名弟子的處分,該弟子可以陳述但不參與最終票;涉及宗主本人,宗主迴避;危及院外居民的陣法啟用必須通知城府。緊急決定七日內複核,複核可以改未來做法,不能倒填舊記錄。
陸照問:“若票數相同?”
“維持風險較低的現狀。”蘇憐道,“正在撤離就繼續撤,尚未開陣就不開擴大範圍的陣。”
這條由在場正式弟子分別簽名,不靠任昭羽一人宣佈生效。
寧棲月的正式弟子身份已在第51章登記。裴青禾的三年使用權、債務和入門記錄也分別入冊,不能把土地當拜師獎勵混在一起。
第一支獨立行動隊由蘇憐、高聞、陸照和寧棲月組成。蘇憐負責現場主持,高聞負責醫藥與證據,陸照負責工程安全和撤離,寧棲月負責本人可測範圍內的陣路。
行動隊不是永久編制。每次出發仍須寫目標、許可權、撤退條件與物資,成員可以因傷退出。陸照右臂未恢復前不得擔任連續正面戰鬥,高聞沒有因為入隊獲得戰鬥職位。
寧棲月要求隊名冊刪掉“全域陣路”四字,改成“已測陣路”。她看不見且聲路有盲區,名冊不能把專業能力寫成全知。
裴青禾沒有為了湊齊五人加入外勤。她的靈田首輪修復尚未完成,第十二日才長出第一片完整苦蘆草葉,仍需留守產業與對照樣本。
清脈膏恢復小批生產,每批附聲紋銅片;空鐘靈泉支管繼續封閉;紅峽雨水滴灌和水車每日檢查。萬燼宗擁有診室與藥膏、靈泉使用權和修復靈田三項產業,卻沒有一項可以離開記錄自動運轉。
恢復生產的第一批只有十二罐,其中六罐留診室,六罐交九燈複驗。工人欠下的三成工資先從這批預付款補發,宗門成員仍排在後面。產業恢復沒有抹掉前段停產損失。
裴青禾收到第十二日葉片記錄,沒有把它算入成熟藥材庫存。她繼續用雨水,等待汙染支管案件給出可用水源結論。
任昭羽整理北嶺鑰牌時,體內第三道基環緩慢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