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棲月摸到第一塊驗收碑時,指尖停了很久。
碑上寫引潮陣,完工日期七年前,陣線三百一十七丈,驗陣人宋衡。
“我十四歲測了六天。”她說,“第三日西南角塌過一次,最後縮短三尺。碑上有最終數字,沒有塌陣記錄。”
第二塊是藥田聚靈陣。寧棲月說出材料批次、兩處音石更換和最後誤差。第三塊是商隊護路陣,她記得北線多繞了半里,因宋衡不肯承認原圖穿過沼澤。
米嵐順著碑側照了一遍,果然找到兩層被磨平的淺線。舊線向北直去,新線在中段突然折彎。她把薄紙壓上去,炭條橫掃,舊線只浮出半截。
“這能證明改過,不能證明是誰改的。”寧棲月按住紙角,“我那時交過一張沼澤水點陣圖。若月河閣還留著圖,紙邊應有三處油漬,右下角缺一小塊。沒有原件,就先寫待核。”
她說完才走向第四塊碑。那是一座民宅避雷陣,碑文沒有錯誤,她也只在完工前替人抄過兩頁材料,沒有參與測量。米嵐問要不要把她的名字補進附件,寧棲月搖頭。
“抄錄是抄錄。不能因為有人少記了我的功,就把不屬於我的功也添上。”
二十三塊碑,她沒有一口氣說完。每摸一塊,米嵐先拓碑文,高聞再從寧棲月舊紙中找對應日期。能對應的記為“有原始測量”,只有口述而暫缺紙證的另列,不能因為她記得細節便全部當場改名。
月河閣的人當日下午趕到。
宋衡沒有親自來,只派兩名弟子帶一份技術資產文書。文書寫明門下弟子參與的測量、修訂與驗收屬於導師主持工程,公開成果可由導師統一署名。
高聞問:“哪一份記錄能證明宋衡親自驗過這二十三座陣?”
“師徒共同完成,不必逐項分功。”
“共同完成為何沒有參與者名單?”
“閣中向來如此。”
兩名弟子中年紀較輕的那個抿了一下嘴。城府管事看見了,沒有當眾逼問,只把二人分開登記。年輕弟子隨後補充,月河閣工程通常先由外門弟子跑線,內門弟子複測,宋衡最後看彙總冊;遇到趕工,彙總冊會直接送去刻碑房。
“這是你親眼所見,還是聽說?”管事問。
“我送過三次冊子。”
“哪三次,寫清楚。其餘部分仍記作聽聞。”
另一名弟子立即斥他多嘴。蘇憐把筆推過去,只說證詞可以撤回,也可以申請不向月河閣公開住處,但不能一邊要求城府採信,一邊拒絕留下可核日期。年輕弟子最終寫出三個工程名,其中一個正是商隊護路陣。
城府管事不接受“向來如此”作為全部證據,也沒有因此判二十三座陣歸寧棲月。師徒契約、報酬記錄、專案委託人與親驗材料都要另查。眼前只封存碑文、寧棲月原始測量副本和她能複述的誤差點。
封存前,四方逐頁清點。舊紙只收副本,原件仍由寧棲月保管;拓片邊緣打孔穿線,線結處各壓半枚印。城府管事另取一張空紙,同樣蓋印後夾在末頁。日後若有人抽頁添頁,頁碼和騎縫印都會對不上。
二十三座陣中,九座已有寧棲月當年的測量紙,五座能由材料鋪賬目旁證,四座只有她的口述,另有五座她明確表示未參與或僅做抄錄。這個結果既不像月河閣文書寫的“導師統一完成”,也不足以支援把所有名字一次換掉。
月河閣弟子要求封閉陣庫。蘇憐同意限制無關人員進入,但不同意把鑰匙單獨交回月河閣。陣庫位於空鐘祠地下,殘鍾陣心由萬燼宗保管,歷史技術歸屬有爭議;城府、月河閣、寧棲月與萬燼宗各留一道封籤,任何一方開啟都要通知其餘三方。
寧棲月沒有要求當場刮掉宋衡名字。
“颳了,原始問題也沒了。”她讓米嵐把每塊碑的刻痕深度一併拓下,“先留著。我要的是下一份工程別再這樣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