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人家,鄉土生活》第2641章 買人省事(2)

作者:羨慕的慕恩澤的澤·19小時前

如今家裡正忙著,隨便娶進來的人,不一定會一條心,倒不如買人來得穩當。

林清流把剔牙的手放下,說,

“三哥,我有個地方,不用總去買人。”

林清舟看著他。

“城隍廟。”

林清流往椅背上一靠,

“城隍廟裡那麼多小乞兒,撿回來用就是了,給口飯吃,給個地方住,比買人省銀子,

買個小丫頭都得幾兩,買個健全能幹活的更貴,

城隍廟裡那些,無父無母的,你給口吃的他就跟你走,不用花錢。”

周桂香在旁邊聽了,眉頭動了動,沒吭聲。

林清舟搖了搖頭。

“沒那麼簡單。”

“怎麼不簡單了?不就是領回來養著?”

林清舟擱下筷子,看著他,

“城隍廟的孩子,你以為是野地的石頭呢?

那些孩子歸廟裡管,廟裡歸官府管,你沒個正經手續,領回來一個,

回頭人家廟祝說你拐帶人口,你去衙門說得清?

就算廟祝不追究,這些孩子有的從前有爹孃,只是走丟了或者被賣了,

萬一哪天親爹親孃找上門來,你怎麼辦?”

林清流張了張嘴,沒想到去城隍廟領個小乞兒居然還有這麼多門道。

林清舟繼續說,

“要領,得走正經路子,先去衙門報備,說清楚你要領幾個,什麼年紀,做什麼用,

衙門批了,你拿著批文去城隍廟,廟祝那裡有花名冊,一個一個對,

孩子願意跟你走的,畫押,不願意的,你也不能硬拉,

領回來之後,還得去衙門過戶,把戶籍落到咱們家,

往後這孩子就算咱們家的人,姓林,名字咱們取,

該有的月錢不能少,該教的規矩不能落,跟買來的下人還不一樣,做不了奴籍。”

林清流聽著,撓了撓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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