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鹿隱怔了一瞬,回首望內室方向,低低哼了一聲。李琅口不言助,拜帖卻已備好。然若己不上心,視而不見,此帖壓於箋底,縱放十日半月,亦終不得見。她折帖入懷,搖了搖頭,也不知是惱是笑。
至袁府門首,投帖而入,門子通報,須臾引至書房。
袁從之正據案批牘,見陳鹿隱至,起身相迎。
陳鹿隱亦不繞彎,將阿蘇之事從頭細述——鋪中胡人藏匿被掠良家子女,公主府管事率眾搜捕,阿蘇拒之門外,遭毆被捕入獄。
袁從之聽罷,沉吟良久,徐道:“你那位胡人兄弟擋了公主府的人、護了被搶百姓,原不是罪。只是眼下朝中情形你也曉得,公主們勢大,聖人又偏聽偏信。我收了公主府家奴下獄之事,你大約也聽說了。那幾名奴僕如今還在牢中,公主們日日到御前哭訴,聖人已屢次下詔要我放人。”
言至此,袁從之抬眼看向陳鹿隱,目光沉靜,語聲卻漸漸硬了起來:“可我袁從之為御史一日,便不能坐視良民被掠為奴、律法被踐踏如泥。你那兄弟的事,我替你周旋。你只須回去,將那些藏在鋪子裡的百姓送到我府上來,我一一錄了口供,便是鐵證。公主府縱奴掠人也好,你那位兄弟拒捕抗暴也罷——是非曲直,終須有個分明。”
陳鹿隱聽罷,站起身來,朝他深深一揖:“有袁御史這句話,我便放心了。”
袁從之果然言出必行。
次日一早便將藏在鋪中的百姓接至御史臺,一一錄了口供,又連夜秉燭奮筆,親手寫了一道彈章。油燈熬到後半夜,潑墨落紙,寫到天明時,他擱筆起身,袖中揣著那道奏疏,徑直往皇城去了。
次日早朝,他手捧奏疏出班,當著滿殿朱紫、冠蓋如雲,將公主府縱奴掠良民之事原原本本奏了上去,最後朗聲道:“陛下縱奴掠良人,何以理天下!臣知放則免罪於私門,劾則得罪於公主,終不忍全身遠害、屈法偷生,惟陛下垂照察。”最後一句話擲地有聲,滿殿鴉雀無聲。
李顯面色一陣青一陣白,微微發顫,半晌沒有言語。
韋后坐在簾後,捻著帕子,垂著眼皮,面上無波無瀾。
幾位公主卻早已跪到御前,哭天抹淚,嚎啕不止,口中只喊著“冤枉”“栽贓”,鬧得滿朝文武面面相覷,進退兩難。
李顯到底被哭得沒了主意,半晌才下了一道手詔,命將袁從之收押的公主府家奴悉數放還。
袁從之不肯接旨,再次執笏上奏,李顯竟連聽也不願聽了,只擺了擺手,道了聲“退朝”,便起身拂袖而去,頭也不回。
阿蘇未能即刻脫罪,但袁從之既已錄了供詞,公主府那邊也不敢再明目張膽追究,只將案子撂在那裡,不聞不問。
阿蘇在牢中關了十餘日,被打得皮開肉綻,總算袁從之尋了個由頭將他放了出來。
出獄那日,阿史那扶著阿蘇,見他渾身傷痕,舊衣滲出血印,當場便哭出了聲。
可那些被強搶的百姓,終究沒能討回公道。
公主府的家奴照舊橫著走路,長安城的街巷依舊有人失蹤。
那一道彈章、那一場早朝,只能換得半日太平。
第52章
阿蘇雖已獲釋,陳鹿隱胸中那口氣終是難平。
被掠之良家子女,至今猶困於公主府中,淪為奴婢。唐代奴婢律比畜產,為賤民之最,與良人天差地別。一旦入籍,世代為奴,不能改籍,不能與良人通婚,兒女子孫皆承奴籍,永無出頭之日。
若無主人手書放免並經官府除籍,便終生不得脫身。便是僥倖得赦,也要一免為番戶、再免為雜戶、三免方為良人,層層艱難,一等一等地熬,等閒不得。
袁從之那般剛直之人尚碰了一鼻子灰,滿朝文武竟無一人敢再發聲。
陳鹿隱愈思愈覺窩囊,偏又無處發力。
未及數日,街巷間忽傳訊息:中元節夜,李顯與韋后將命宮中數百宮女出城賞燈,與民同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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