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70,誰還沒有個金手指?》第31章 都是肉(2)

作者:胖胖窮奇要冬眠·10小時前

“差不多了,該下山了。”他伸了個懶腰,踩著鬆軟的落葉往回走。

山風吹過他汗溼的後背,帶來一陣草木的清香。

季野深吸一口氣,心想這山裡的空氣真他孃的好聞,比末世那種混合著腐屍味和硫磺味的空氣強了一萬倍。

山腳下季野家,王大壯正和二柱、三牛滿頭大汗地壘炕。

看到季野從林子裡走出來,王大壯的眼睛立刻瞪圓了——他看見了季野腰間那兩隻還在滴血的獵物。

“季兄弟你回來了!”王大壯扔下手裡的泥抹子,三步並作兩步迎上來,粗獷的臉上滿是敬佩。

“嗯,打了一隻雞一隻兔子,晚上加餐。”

“那感情好,我們這邊還差一點就能弄完,等會兒你直接去我家,讓你嫂子給你燉鍋野雞!”

他嚥了口唾沫,目光在那隻肥碩的野雞上流連,“你是不知道,咱們村這年頭,一年到頭也見不了兩次葷腥,你這一齣手就是兩隻……”

季野笑著拍了拍王大壯的肩膀,心裡卻在盤算:等會兒去他家,要不要把空間裡再拿幾隻獵物?這兩樣夠吃嗎?

王大壯這人實在,今天一天都在幫他幹活。

不過轉念一想,還是算了,一下子拿出太多肉反而惹人懷疑。

“那就麻煩王大哥了。”季野真誠地說,目光不由自主地又飄向身後那座雲霧繚繞的山林,“明天下午我再去山裡轉轉。”

他總覺得,這山裡一定藏著什麼了不得的東西,比他今天打到的這些獵物值錢得多。

至於那株心心念唸的人參,季野咬了咬牙——不認識沒關係,他到時候找村裡的赤腳大夫教自己。

他是雷系異能怎麼了?

就算不能拿來採藥,至少能讓他跑得比別人快,必要時候還能冒充雷神。

至於被人發現,有件事叫做掩蓋不過去,那就滅口。

季野握了握拳,感受著指尖細微的電弧跳動,嘴角揚起一個不服輸的弧度。

末世都活下來的人了,還能被幾株草藥難住不成?

“大壯哥,你們叫我季野就行,什麼季兄弟季兄弟的,我聽著一身雞皮疙瘩。”季野不好意思地撓了撓後腦勺,

順手把手裡還在滴血的野雞和兔子往三牛懷裡一塞,“三牛,你先帶著這些吃的回去,讓李嬸她們趕緊下鍋,趁著新鮮,我們好好吃一頓。”

“好嘞季野哥!”三牛一把摟住滑溜溜的大魚,咧嘴笑著就往家跑,腳下生風,生怕耽誤了晚飯的時辰。

“對了,白玥呢?”季野轉頭問王大壯,目光不自覺地往院子裡掃了一圈。

王大壯正拿袖子擦著額頭的汗,聞言笑道:“白知青跟我媳婦她們一道回去了,說是要幫著拾掇拾掇晚上的菜。你放心吧,丟不了。”

他頓了頓,又壓低聲音,“倒是你倆晚上咋睡?我剛去瞅了一眼,你那屋的炕還潮得能擰出水來,今明兩晚是甭想燒火了。”

季野這才注意到院子裡堆得滿滿當當的幾件新傢俱——一張榆木桌子,兩把椅子,還有一個半舊不新的衣櫃,都還裹著草繩,顯然是下午剛送來的。

“這不是傢俱都到了嘛,”季野大步走過去,拍了拍桌面子,發出厚實的悶響,

”。事礙不,就鋪一上地往子席張拿,們爺老糙個一我。宿一就將玥白讓,子褥上鋪,塊一並桌炕倆那裡屋堂把兒會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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