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進遊戲後我成了首富》第十章 獎勵(1)

作者:一顆香藍莓·7小時前

自覺心靈受到傷害的林海吟打算狠狠地地用碳水彌補自己受傷的心靈,點了一碗蔥油拌麵和一碗牛肉粉,打包帶走一個菜包、一個肉包和一碗辣豆花。

途經水果店,買了一斤藍莓和一盒鳳梨果切。兩隻手提滿了食物,沒有注意到手機收到的簡訊。

[收到啟明銀行匯款1500元,已到賬,請查收。]

下一秒,系統通報:

[叮,恭喜玩家淨利潤達到一萬元,苟富貴欣賞你的孜孜進取,為了鼓勵每一位奮鬥的創業者,特向您發來創業資金十萬元。]

不同於手機默默無聲的簡訊,系統是直接發出叮的音效讓玩家注意自己的營收,然後藍色面板就彈出來,生怕玩家看不見似的,需要玩家手動或者意動關閉。

大街上人來人往,看不見遊戲彈出的情景,只看到一個身姿如松的女孩像是被孫悟空定在原地,但早晨時間緊張,忙著吃早餐去公司打卡上班,喵了幾眼後再也沒分出注意力關注陌生女子。

回到家的林海吟快速檢視手機,昨天的九千塊是稿費,新來的1500又是怎麼回事?

忙了一會兒,終於在設定的角落裡發現稿費規則,所以稿費翻倍是因為她加更?1500是全勤一個月的保底工資,還持續三個月?

林海吟艱難的從牙齒透出一個字元“行-”這回算她沒有注意到網站規則,下一次絕對不會翻倍更新。

等等,她為什麼要說下一次?

一次就已經寫得夠夠的了,收到很多在評論區哀嚎的評論,她覺得還是不太保險,認為得再加一把火。

詢問系統“系統庫裡有一張有著藍色鳥兒張開雙臂,神情挑釁,下方寫著我鳥都不鳥你的圖片嗎?”

系統666找了一會兒【有的,玩家,但是啟明沒有購買圖片版權,這張圖片很熱門,如果是自己欣賞,不用做商用倒是可以。】

林海吟“我想把這張圖發到評論區算商用嗎?”

【嚴格意義上來說,算的,玩家為了寫作進行的附屬行為都可以看作投資經營行為,不過玩家你為什麼要發這張圖激怒讀者呢?】系統不明白林海吟的迷之操作。

“那你能投屏嗎,我仿個大概,然後在細節處改動一下。”

系統欣賞玩家的靈活,把圖片放大投屏到牆面上。

林海吟拿了一張紙,細細照著光影的走勢一筆一劃的畫出鳥的大概。

一邊畫一邊給系統解釋,作者和讀者的關係是東風壓到西風的關係,如果寫到讀者不喜歡但是對劇情有幫助的地方,在輿論的壓力下改動,會失去對作品的控制,呈現的效果也不會有原作的好。

“所以,為了我的創作自由,為了更好的創作環境,我必須這麼做,你懂嗎?”

系統是新紀元的產物,還沒來得及聯網,就斷網在遊戲裡,不知道眼前循循善誘的人類分明實在pua壓力讀者。

系統666似懂非懂,點了點頭,又恍然沒有實體,就給面板上放了一串煙花。

剛出生的系統就是好騙啊,林海吟微笑的看著賽博煙花。

她可不是為了創作自由,她單純地就是想當皇帝罷了,一個說一不二,為了自己目的達成,犧牲天下負天下人的暴君。

有哪個暴君會為了臣子的諫言就收斂自己的行為嗎?不穿需要十二名技藝高超的繡娘一起合力縫製華麗的衣裳,不食快馬加鞭送來的美食,不住耗費百萬民工修建的宮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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