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裂土封王,苟成了新朝皇帝》第九十三章 常家鎮(2)

作者:李破山·8小時前

常四郎抬了頭,看了眼頭頂的天色。

“入屋吧,我請你一盞茶。”

徐牧怔了怔,突然發現,面前這位常家的少爺,似乎並不算太壞。至少,比起盧子鍾那種壞痞子,要好上許多。

“福伯,帶小東家的莊人,去取百車糧食。”

言罷,常四郎繼續揹著手,帶著徐牧,走到了民坊前的茶臺前。

剛坐下,常四郎便嫻熟地掐了茶餅,取來釜中的熱水倒下,沏了小半盞,緩緩推到徐牧面前。

上一世之時,由於應酬,徐牧也懂些茶道之理。淺茶滿酒,可看出主人家的姿態。

“我有些好奇。”常四郎吹了口茶盞裡的熱氣,“小東家哪兒來的信心,能吃下湯江城的四大戶。”

這一句,實屬開門見山了。

“我的酒好。”徐牧言簡意賅。

常四郎臉色好笑,“便是這個緣由?”

“已經足夠了。剩下的我會想辦法,讓天下人都知道,我的酒確實好。”

“嘖,你這人有些意思。一百車的糧食,我似乎賣的不虧。不過……我請你喝茶,並非是因為這個。”

“問問就知道了,我常四郎的性子,很少親自給人沏茶。”

“生意之外的事情?”

常四郎面露笑容,“昨夜兒,聽了一首好詩。”

“待到秋來九月八,我花開後百花殺。沖天香陣透長陽,滿城盡是黃金甲。”

徐牧眉頭一皺,有些想不通,這件事情常四郎如何會知道。範谷汪雲兩個,估計也不會那麼快就把他賣了。

“別猜了,我有人的。”常四郎有些慵懶地靠在紅木椅上。

“不瞞小東家,昨夜的文祭詩會,至少有八個老爺請我,我都懶得去。”

“為何?”

常四郎笑得更歡,“我與那幫傻子玩什麼,作幾首詩,又不能當飯來吃。而且我的性子,也不喜歡捧臭腳。”

“看來常公子不喜歡詩文。”

“你又錯了,我很喜歡。”常四郎眯起眼睛,“大紀興武十五年,我是登殿的狀元郎。”

這一句,輪到徐牧發懵。

“當時,那位宰輔讓我在殿上作詩,頌揚他的功績。”常四郎臉上露出嗤笑,“我半天沒聲響,最後憋了一個屁,滿朝的文武都嚇壞。要不是我老子後面送了十萬兩,我估摸著就腦袋搬家了。”

“這等事情,你為何與我說?你也知,我不過是湯江城的一個小東家。”

“與生意無關。我很單純地喜歡那句,滿城盡是黃金甲。許久了,偌大的內城二十三郡,沒人敢寫這等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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