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末日:我從寢室長到總指揮》第154章 誣告者反坐,偽證者受罰(1)

作者:笨笨與獃獃·3天前

劉正平從資料夾裡抽出陳珏和吳文青之前提交的報告副本,放在桌上:“關於倖存者內部霸凌和侵犯事件的處理,委員會那邊壓力很大,受害者和部分知情人情緒都不穩定,這件事不能也不該再拖了。”

所有人的臉色都嚴肅起來。

參謀長於正率先表態:“亂世用重典,尤其是王老五那夥人,民憤極大,惡行確鑿且無悔改表現,我的意見是公開審理,從嚴從快從重處理,該判刑判刑,該處決處決!必須用他們的下場明確告訴所有人,有些底線絕對不能碰!碰了就要付出代價!”

一營長雷戰也贊同:“對,這種害群之馬留著就是禍害,正好拿來祭旗凝聚人心,樹立軍管權威。”

但二營長周勇沉吟片刻開口道:“我同意對王老五必須嚴懲,但……羅剛那幾個年輕人情況有些不同,他們確實犯了錯,也可以說犯了罪,但根據報告在絕境中罪行相對略輕,事後有強烈悔改表現,這幾天勞動也確實是拼了命,我們馬上要大肆用兵,正是缺人手的時候,是否……可以給他們一個戴罪立功的機會?比如編入最危險的外出清剿分隊讓他們用血和汗去贖罪?如果戰死也算馬革裹屍,如果能活著立功回來再根據表現酌情減罪?”

後勤處長王德嘆氣道:“周營長說得也有道理,現在人力資源是寶啊,培養一個肯幹、有力氣的青壯年不容易,全關起來或者全殺了是簡單,但也是一種浪費,不過前提是他們真的能改造,而且不能再對受害者造成任何威脅。”

劉正平看向張振國,張振國沉默地抽著煙,煙霧後的眼神銳利如刀。

良久他緩緩開口:“原則必須要明確,底線必須要守住,但方法可以靈活,我同意高參謀長的意見,對王老五這種性質極其惡劣、民憤極大的必須堅決鎮壓,而且要公開處理以儆效尤,具體方式由吳文青的委員會盡快拿出方案,要公開、公正,讓人心服口服。”

他頓了頓繼續說:“對於羅剛這類罪行相對較輕、有真誠悔改表現、且有一技之長或有力氣肯幹的年輕人……可以給機會,但絕不能是輕輕拿起,我的意見是立刻控制隔離,與受害者完全分開避免任何接觸可能,並且要剝奪其一切公民權利列入重點監控名單,最後則是編入最艱苦、最危險的部隊或工程隊,從事最繁重、最危險的工作,用實際表現和可能的犧牲來贖罪,設立明確的考察期和立功標準,考察期內再犯或消極對抗則數罪併罰,從嚴處置,若能透過考察並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酌情恢復部分權利,但案底永久記錄。”

他看向眾人:“這樣處理既表明了我們對極端惡行的零容忍,體現了規矩的威嚴,也給出了改造自新的出路,利用了人力資源,符合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但前提是受害者必須得到最妥善的安置和保護,她們的意願必須得到尊重,這件事由政委親自抓,要快,要穩,不能出亂子。”

“是!” 眾人齊聲應道。

劉正平接著說道:“要落實團長的決定,光有原則和命令不夠,必須有法可依,有程式可循,我們不能搞一言堂,更不能搞秘密處決,尤其是在處理內部人員的問題上必須建立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審判和懲戒機制,這不僅是為了處理眼前這幾個人,更是為了樹立基地長久的秩序和公信力,我建議立即組建特別法庭。”

“這個法庭。” 劉正平詳細闡述道:“由三方代表組成:軍方代表負責案件偵查、證據固定和軍事紀律的認定;地方代表來自管理委員會和倖存者中有威信的人士,體現民意和監督;學校代表,特別是倖存的法學院教授、師生,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和程式指導,三方共同監督,重大案件需報請團黨委最終批准,審理過程除涉及受害者隱私等特殊情況經申請可部分不公開外,原則上公開進行,允許符合條件的旁聽,確保程式透明。”

參謀長於正點頭:“政委這個提議好,有法可依一直是我們所倡導的基本路線,有庭可審才能服眾,才能避免冤假錯案,也能防止有人利用混亂誣告陷害,現在人心初定,尤其需要這種程序正義來安定人心,我建議立刻從倖存者中篩選、邀請合適的法學專家和有聲望的人士,與軍方、委員會共同擬定組織條例和訴訟程式,先把架子搭起來,在審理王老五、羅剛等案的過程中不斷完善。”

張振國肯定道:“可以,就按政委說的辦,組建特別法庭,於參謀長這件事你牽頭,儘快把架子搭起來,法庭的第一次開庭就審理王老五案,要辦成鐵案,也要成為範例。”

他話鋒一轉:“至於羅剛這類人,我的意見是不宜直接編入一線作戰部隊,軍隊的純潔性和可靠性是第一位的,不能冒混入不穩定因素甚至潛在逃兵的風險,我的意見是設立獨立的改造隊,劃出專門區域,由可靠的警衛力量看管,讓他們去幹一些普通人不方便處理的活,比如焚燒喪屍這類,讓他們在嚴格的監控下用體力勞動來贖罪,同時也為基地建設出力,表現好的可以承擔一些有監管的、非戰鬥的外出任務,比如隨隊搬運、修建臨時營地等,但武器絕對不能碰,他們的檔案獨立管理,與普通倖存者和軍人嚴格區分。”

“這個勞改隊的管理規章要細緻。” 劉正平補充道:“明確作息、勞動量、獎懲標準、違規處罰措施,既要讓他們看到改造的希望,也要讓他們時刻感受到懲戒的威嚴,看管人員必須挑選最堅定、最講原則的戰士。”

“還有最關鍵的一點。” 張振國加重語氣:“所有案件的審理必須以確鑿證據為基礎,特別是涉及侵犯、傷害這類重罪,口供、證人證言、物證要形成鏈條,要防止有人趁亂誣告、挾私報復,調查取證工作必須嚴謹,誣告者反坐,偽證者受罰,以正視聽,我們要建立的是講證據、講道理的秩序,不是憑感覺、憑私憤的叢林。”

“受害者的保護必須放在首位。” 劉正平最後強調:“如今不是末世前還能換個城市繼續生活,我們的審理過程要充分保護受害者隱私,避免二次傷害,她們的安置、心理疏導以及今後的工作生活安排,委員會要拿出具體方案,要讓所有人看到,在這裡受害者會得到庇護,作惡者必將受到懲處,誣告者也會付出代價,這才是真正的公平和正義。”

會議室內一時寂靜,只有筆尖劃過紙張的沙沙聲和偶爾的喝水聲。

每個人都清楚,即將建立的特別法庭和勞改隊,不僅僅是為了處理幾起惡性事件,更是為這個新生基地奠定法治的基石,劃定文明與野蠻的界限。

在喪屍橫行的末世,重建外部秩序固然艱難,但重建內心的道德律法與公正程式,或許是一條更加漫長而兇險的路。

但這條路,他們必須走,而且要從一開始,就走得正,走得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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