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娘接住另一截,淚流滿面,卻懂了。她寫:
——我記得。
兩截筆,兩行字,落在同一頁,彼此都不成全。
書的句子撲到半途,忽然亂了。它要吃恨,她們給忘;它要吃負,她們給記。沒有相殺,沒有殉墨,沒有誰是執筆,誰是被寫。骨筆找不到祭品,血字找不到結局,整冊書像被抽去梁的樓,轟然一聲,開始自焚。
紙馬鋪塌成灰,洗筆井裡的廢筆一支支立起又折斷。長街上所有門後的句子尖嘯著退回去,那些寫了她們多年的手,第一次撲空。
青雨在火裡抓住婉孃的手。
“會忘的。”婉娘衝她喊,火聲太大,她幾乎是用盡全身力氣,“你寫了我忘,我會連繡坊、南珠、上元燈都忘掉!你也寫了我記得,你會一個人帶著兩個人的份——青雨,這不公平!”
“公平了九年。”青雨也喊,“換你不公平一次。”
“可我會忘你!”
“我記得就行!”
火舌吞到眉睫時,婉娘忽然不掙了。她反手扣緊青雨,像扣住此生唯一沒被紙背收走的一句,輕聲說:
“那等我忘乾淨,你重新追我。慢點追,讓我以為自己頭一次被人喜歡。”
青雨笑出眼淚:“好。上元夜,我提燈,你不許接。”
“我偏見。”
“接了就不許再放。”
“不放。”
無款之火轟然合攏。
沒有第十六章的殉墨,沒有第十七章的骨祭,只有兩個名字從冊上同時淡去。世上從此無人記得青雨,無人記得婉娘,沒有聽雨樓,沒有雪夜債,沒有宜入燈。長街恢復成普通清晨,賣餛飩的揭開鍋,白汽升起來,像什麼都沒發生過。
只有青雨腕內側,多了一枚很小的鎖紋。半邊是青,半邊是婉,合起來,沒有款。
她站在街心,忽然不知自己是誰,只覺得心口空得厲害,像忘了極重要的人。她低頭看掌心,半截白骨筆己經化盡,只餘一點溫,貼著那枚鎖紋輕輕跳。
像有人在她忘了的深處,固執地應了一聲。
青雨怔了半息,抬腳便往東市走。她說不清為什麼,只知道今日要買一盞燈,琉璃的,纏枝蓮紋,燈腹要能藏字。還要買一粒南珠,俗氣得發圓,最好一滾就滾進泥裡,讓她有理由俯身去撿。
忽然,長街盡頭響起傘骨撐開的聲音。
一個撐傘的人逆著晨光走來。月白衣,眉眼像青雨,卻比她年長,鬢邊有霜,眼底有熬了許多年的墨。那人每走一步,街上被火抹去的痕跡就回來一分:紙馬鋪的匾、洗筆井的欄、聽雨樓一角飛簷,都像被看不見的筆重新勾線。
青雨渾身血液都冷了。
那人停在她面前,收傘,露出腕上一道與她一模一樣的鎖紋,只是更舊,舊得像被歲月咬過。
“別怕。”未來的青雨看著她,聲音疲憊至極,“第十八章該我死。你們把名字燒了,書空了,總得有一個記得的人走進來,把這一章填上。”
她抬手,指向青雨心口那枚無名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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