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納每年收到的新人de,沒有幾萬首,也有大幾千首,我們能給你機會已經是破例了。”
“呵呵!說實話,您這不是要簽約,是籤賣身契!什麼叫版權歸公司?我自己弄的歌,解約一首帶不走?還有這二八分,資本家看了都得流淚吧?”
“這不是招員工,是招騾子,您既然說了什麼破例,我看就別破例了,我出門左拐直接去太合,別讓您為難。”
呂紀起身就走,不帶一點留戀。
李總監有點懵坐在原地。
按理說這種標準的新人合約,呂紀是無所謂的,畢竟自己只是一個沒成績的新人,像他這樣的外面一抓一大把,但版權歸公司這條件他是一點接受不了。
這不是把他當日本人整?後世因為版權問題,踩坑的大有人在。
鄧紫期不就是跟老東家蜂鳥解約,自己103首歌全被鎖了,自己唱都得給人交版權費,而且更絕的是,蜂鳥把“鄧紫其”三個字,搶注了商標......
這不是CS?
反正他也沒什麼壓力,大不了換家能保留版權的,他可不想以後解約,自己唱不了自己的歌這種魔幻事情出現在自己身上。
李總監還是第一次看見這麼橫的新人,以前的新人,只要進了華納,甭管籤不簽約,不說畢恭畢敬,那起碼也是以禮相待。
這倒好,二話不說就要走?你走了我拿什麼向張明交差?
“那你稍等下,我去叫我老大來看看,另外我不是打擊你,新人簽約大都這條件,更別說我們這還是業內龍頭,你要是去什麼小公司,不是扒層皮,就是騙你違約金,我們對你承諾的宣傳資源和製作專輯起碼是,實打實的,你也考慮下。”
呂紀做了個請便的手勢,李總監暗自搖了搖頭,出了門。
張明辦公室。
“他拒絕了?”張明皺眉。
“拒絕了。”李總監點頭,“說版權全歸公司這點他接受不了”
“新人都是這個條件。”
“我也是這麼說的,但那小子,好像不買賬,轉頭就說要回去上班。”
李總監頓了頓,“張哥,那兩首有那麼玄乎?我不是聽說公司不招新人了嗎?”
張明看了他一眼,“不該打聽的,少打聽。”
張明沉默了一會,:“這樣你先去再跟他溝通下,我先想想。”
李總監回去了。
張明他拿起電話,又放下。
按公司流程,新人簽約的事他完全可以做主,給個標準合同,愛籤不籤,但他那兩首歌讓他猶豫了。
不是猶豫要不要籤,是猶豫給什麼樣的合同。
版權歸公司,確實是行業慣例,但對創作型歌手來說,等於把命根子交出去了,這是一個要考慮的事。
足足十分鐘過去,張明撥通了總裁辦公室的內線。
”。下一您示請想事件有,總周“
!球皮踢決不事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