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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京後的第一個月,宜寧仍會在夜裡驚醒。
她聽不得落鎖聲。
也不能待在沒有窗的屋子裡。
有一次丫鬟關窗時重了些,她從榻上坐起,手指死死攥住被角,半晌喘不上氣。
我讓人拆掉內院所有銅鎖。
夜裡只落門閂,窗邊永遠留一盞燈。
她若醒來,便用手指輕敲床沿三下。
我的院子就在隔壁。
每次聽見,我都會回敲三下。
不必說話,她便知道我在。
太醫說她手腕傷了筋,需要慢慢養。
最初,她連一頁賬冊都翻不完。
我沒有催她。
天氣好時陪她曬太陽,天氣不好便在廊下煮茶。
那隻刻著寧字的暖爐始終放在她手邊。
半年後,宜寧第一次主動去了姜家賬房。
她把這三年送往涼州的貨冊全部調出來,一筆筆重新核對。
從前姜家送出糧藥,只由接收官員簽字。
從那以後,她定下新規。
每批物資必須由軍眷、傷兵和庫房三方分別核數。
棉衣拆出一件留樣,藥包保留封籤,缺一成便暫停下一批交付。
有人勸她不必親自管這些瑣事。
她只說:“我在軍眷坊見過餓著肚子,卻在賬上領了三頓飯的人。”
第二年冬至,姜家的車隊再次去了涼州。
這一次,每一輛車上都掛著公開的貨單。
軍眷領到什麼,當場登記什麼。
不再有人能拿他們的棉衣和傷藥,替自己換一塊賢名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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