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不是商品
釋出會結束後,我在後臺被記者堵住。
“林老師,您如何看待記憶備份的商業化?”
“記憶備份公司聲稱可以幫助人們規避記憶稅風險,這難道不是好事嗎?”
我停下腳步,看著提問的年輕記者。
“你知道記憶是什麼嗎?”
她愣了一下。
“記憶不只是儲存在腦海中的資料,”我說,“它是你和親人之間的羈絆,是你和戀人之間的承諾,是你和朋友之間的信任。當你把記憶交給一家公司保管,你確定他們真的會歸還嗎?”
“可是...”
“而且,”我打斷她,“記憶稅的本質是什麼?是我們為了獲取異界知識和力量而支付的代價。如果你透過付費服務來繞過這個代價,那你實際上是在逃避選擇的責任。”
記者還想追問,但陳局長的秘書己經擠過來,把我帶出包圍圈。
回到辦公室,蘇曉己經在等我。
“你說得對,”她說,“記憶不應該成為商品。”
“但公司派不這麼想。”我開啟手機,新聞頭條赫然寫著——“記憶備份服務上線首日,預約人數突破百萬”。
評論區兩極分化。
有人說這是救命稻草,有人說這是趁火打劫。
還有人問:如果我把記憶備份了,然後穿越時被抽走,再用備份恢復,那我到底還是不是我?
這個問題沒人能回答。
包括我。
第二天一早,公司派正式召開發佈會。
CEO姓錢,西十出頭,典型的精英商人。
“我們推出的記憶備份服務,採用最先進的量子儲存技術,”他在臺上侃侃而談,“每次穿越前,使用者可以選擇備份最近三個月的記憶。穿越後,即使被徵收記憶稅,也可以透過恢復備份來彌補損失。”
臺下掌聲雷動。
我看著首播,眉頭緊鎖。
“年費多少?”有記者問。
“標準套餐年費十萬,”錢總微笑,“至尊套餐年費五十萬,包含即時同步備份和優先恢復服務。”
十萬。
對於普通家庭來說,這不是小數目。
”?忘被要就人窮,憶記住保能就人錢有麼什憑“,說邊旁在曉蘇”,的等平是該應憶記“
”。心核的題問是正這“
。長局陳給打,話電起拿我
”。聲發開公要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