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七點四十,劉敏把第一版核驗清單放到會議桌上,最上面一行被她用紅筆圈了出來。
“會計師事務所回了。”她說,“他們可以對星川公司的公開交易憑證出專項核驗說明,但不能替你個人完整流水背書。對方還提醒,如果我們標題寫成‘資金來源全部澄清’,他們會拒絕蓋章。”
會議室裡剛亮起的螢幕停在輿論頁面上,昨晚那篇文章又更新了副標題:林川仍未公開私人賬戶明細。
何旭壓著火:“他們就是咬死這一點。”
“所以不跟著咬。”林川把紅筆拿過來,在清單第一行劃掉“完整資金自證”,改成“公司公開交易核驗”。“賬目經得起查,不代表隱私可以任人翻。”
八點整,律師助理、會計師事務所專案經理和星川幾名核心成員同時接入影片。對方先把規則說得很清楚:青禾收購、工商變更、監管賬戶付款、伺服器欠費和員工欠薪補發,可以核驗憑證目錄;拾光欠薪代付可以核驗勞動監察登記、本人確認和律師見證;車輛定金屬於林川個人消費,只能列明合同與付款事實,不能公開賬戶全貌;恆輝材料涉及客戶授權,不納入輿論回應附件。
“也就是說,這份說明不證明林先生每一筆個人資金來源。”專案經理說。
“寫進去。”林川說。
陳海愣了一下:“這不是給他們留口子嗎?”
“有口子才真實。”林川看著螢幕,“我們能證明什麼,就寫什麼。不能公開的部分,寫明依法核驗路徑。別把賬做成公關詞。”
會計師專案經理的語氣緩了一點:“如果按這個邊界,我們九點半前能出蓋章掃描件。紙質原件下午送到。”
接下來一個小時,會議室像被拆成了幾條流水線。劉敏核對工商變更頁和青禾收購協議頁碼,陳海翻出伺服器欠費支付憑證和員工工資確認表,聞卓把拾光五人簽字的欠薪確認清單重新遮掉身份證號和銀行卡尾號,唐雅負責把對外頁面裡所有客戶名替換成“客戶A”“客戶B”,只保留授權原則和檔案編號。
第一輪附件整理到一半,會計師專案經理忽然把一頁退了回來。
“這裡不能寫審計報告。”他說,“你們不是完整年度審計,也沒有做個人資產穿透。最多叫專項核驗說明。”
何旭臉色一沉:“標題都不能硬一點?”
“硬標題解決不了問題。”林川把頁面裡的“審計報告”四個字刪掉,“對方現在抓的就是我們有沒有誇大。我們自己先別給他們遞把柄。”
唐雅把宣傳味很重的開頭也刪了,只留下一句“以下資料僅用於公開事實核驗”。聞卓看著那行字,低聲說:“不好看。”
“但好查。”林川說。
何旭幾次想把恆輝現場演示資料放進去,都被林川按下。
“恆輝最能證明我們沒偷雲盛材料。”何旭說。
“也最容易讓客戶覺得我們遇到輿論就拿他們擋槍。”林川把那頁移到律師保管目錄,“客戶信任不是用來救場的。”
九點十二分,蘇清月發來補充核驗函。她沒有催稿,只補了三個問題:專項說明是否由獨立機構出具;公開附件是否允許她逐項引用;星川是否願意在報道中保留“個人完整流水未公開”這一事實。
林川看完,直接回復:允許引用,保留該事實,同時寫明依法核驗承諾和不公開原因。
劉敏抬頭看他:“這句話放出去,評論區會繼續罵。”
“罵不等於輸。”林川說,“讓他們罵在事實旁邊。”
九點二十八分,蓋章掃描件發到星川法務郵箱。檔案標題很剋制:《星川科技公開交易憑證專項核驗說明》。第一頁寫明核驗範圍,第二頁列出青禾收購總價三百萬元、首期二百六十萬元監管賬戶付款、尾款四十萬元待交接無爭議後支付;第三頁列出青禾員工欠薪、伺服器欠費和交接資料邊界;第四頁列出拾光欠薪代付九萬六千四百元的本人確認及律師見證;最後一頁用加粗字型標註:本說明不涉及林川個人完整銀行流水,不評價未授權客戶材料,不替代司法、行政或客戶審計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