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次是什麼時候?”
林國平按著灰色信封,沒有回答。
林川看了一眼牆上的鐘,已經快九點。桌上的合同、回單和裝置冊還沒收,信封裡的函件卻隔著薄紙露出一排紅色日期章,最早一封距離首批交貨只剩十一天。
“如果今天不看,我就把前面的資料全部封回去。”林川說,“但這封信裡的事不會因此不存在。”
林國平手背上的青筋繃了片刻,終於把信封推到白布中央。
“原件不出這個門。”
“和剛才一樣,每份先記來源,再拍照。”
信封裡一共七份檔案。最上面是恆遠機械廠發給雲盛實業的首批驗收申請,日期在合同簽訂後的第七十九天。附件記錄顯示,兩百套首批產品已有一百七十八套完成整機裝配,剩餘二十二套進入接線和老化測試,按計劃可在十一天內全部完成。
同一天的傳真傳送回執顯示三頁全部送達。次日上午,雲盛採購中心還回了一封蓋章確認函,寫明三日後派駐廠人員進行產線複核,並要求恆遠提前準備抽檢樣品、原材料批次表和裝置執行記錄。
“他們確認過要來。”林川把傳真號與合同上的總機號碼對過,才將檔案編號。
林國平盯著那枚章:“車間按他們的清單停了半天,把每一批料都重新貼了標。驗收那天,沒人來。”
第三份檔案是恆遠在當天傍晚發出的催詢函。傳真連續傳送兩次,第一次佔線,第二次成功。林國平又用特快專遞寄出紙質件,簽收人姓何,工號與先前產能確認函上的採購聯絡人一致。
雲盛直到五天後才回復。
回覆裡沒有指出產品質量、交期、規格或恆遠履約能力存在問題,只說“因上游專案整體調整,原定駐廠驗收暫緩,後續安排另行通知”。
“暫緩以後呢?”林川問。
“生產不能停。”林國平聲音發澀,“合同沒解除,材料已經切了,十九個人是為這個單子招的。停一天,工資、利息、裝置折舊都在走。”
恆遠當天調整了排班,沒有繼續盲目趕工,卻也不敢解散擴線團隊。首批產品在第八十七天完成一百九十二套,另外八套因定製控制模組未到貨,停在裝配線上。
第四份函件,就在這一天送到。
《採購專案終止通知》。
雲盛實業稱上游園區專案投資計劃發生變化,決定終止原採購專案,要求恆遠立即停止生產,自行妥善處理已採購的原材料、在製品和新增裝置。通知沒有列明恆遠任何違約事項,也沒有附上上游專案取消檔案。至於合同約定的實際投入補償和違約責任,正文只寫了八個字:另行協商,互不擴大損失。
林川把原合同翻到解除條款。採購方因自身商業計劃調整取消訂單,應補償供貨方已經發生且無法轉用的合理投入,並按未履行部分支付違約金。雲盛的通知沒有引用這一條。
“您回函了嗎?”
林國平從信封裡抽出第五份檔案:“當天回的。”
恆遠要求雲盛繼續履約,或按合同清點定製物料、在製品和擴線投入後結算。函件後附清單,只列能夠用發票和倉庫記錄證明的部分,沒有把未來利潤算進去。雲盛簽收,卻沒有再蓋章回復。
之後的兩次會面申請,一次被告知負責人出差,一次到了雲盛辦公樓才被前臺告知採購專案組已經撤銷。
“那一百九十二套呢?”母親問。她明明經歷過那些日子,說出口時仍像第一次問。
“控制櫃按他們的園區圖紙做的,介面、尺寸和程式都改過。”林國平說,“通用件拆下來只能按舊料賣,整機沒人接。供應商的尾款還在後面。”
林川沒有立刻說“毀約”。他把合同條款、終止通知、恆遠回函和簽收記錄並排放好。現有檔案至少可以確認,恆遠已按約推進首批生產,雲盛沒有指出供貨方違約,卻以自身專案調整為由單方終止,並未按合同完成補償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