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我的情絲抽給了青梅,卻求我再愛他一次》第十章 10離婚案開庭那天(2)

作者:風風·1天前

有些無奈地嘆了口氣。

“經法庭合議,准予原告林知意與被告陸承安離婚。”

“由於被告存在嚴重過錯,財產分割向原告傾斜,陸承安名下百分之七十的資產歸原告所有。孩子陸星澤撫養權歸原告林知意,被告擁有探視權。”

“咚!”

法槌落下。

那一聲悶響,徹底將我和陸承安七年的婚姻,砸得粉碎。

陸承安有些脫力地跌坐在椅子上。

他看著我。

眼中,終於露出了心死如灰的絕望。

庭審結束後,我收拾好東西,準備離開。

陸承安在走廊裡攔住了我。

他的手裡,捧著那個血紅色的玉墜。

“知意......這個,還給你。這是我們相愛的證明,雖然情絲拿不回來了,但......”

我看著那個曾經讓我無比寶貝、帶給我無盡痛苦的玉墜。

我退後了一步。

“陸先生,你搞錯了。”

我淡淡地開口,甚至沒有伸手去碰那個盒子。

“這並不是我們相愛的證明。”

“這只是,被告傷害原告的兇器。”

我轉過頭,看向我的律師。

“張律師,作為傷害證據,把這個玉墜收起來,歸檔。以後,如果被告有任何違反探視協議的行為,這就是我們最好的訴訟材料。”

“好的,林女士。”

律師有些同情地看了陸承安一眼,伸手接過了那個盒子。

陸承安看著空蕩蕩的雙手。

他整個人,彷彿在一瞬間,徹底枯萎了。

我沒有再多說一個字。

我戴上墨鏡,越過他,大步走向了法庭外的陽光。

那一刻。

。得覺只我,面拂風微

。鬆輕的比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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