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她把新稿發回去。
“宣傳我的作品,不必宣傳我的婚姻。”
下午,駐留公寓的管理員交給她一隻舊信封。
信封裡是三年前那次邀請的列印件,旁邊附著周氏公關部門的說明:建議暫緩聯絡,待婚姻狀態穩定後再確認。
盛梔意看著那句話,臉上沒有表情。
沈今禾問:“你當年完全不知道?”
“不知道。”
“現在知道了。”
“現在處理。”
她把信封拍照,交給當地律師核驗。
律師回信很快:舊背景材料的提交人和三年前延遲迴復的公關部門為同一組人,駐留方沒有自行新增周氏關聯。
盛梔意把郵件轉給沈今禾。
沈今禾只回了兩個字:對上。
“還差一份原始提交記錄。”
“我去催。”
“不用催得太客氣。”
“明白,給他們留兩天。”
駐留的第一堂課安排在兩天後。
她花一整晚確認課程內容和肖像授權,沒有讓任何一項材料出現周氏舊稱謂。
第二天,材料館負責人親自向她道歉,說他們當年確實將周氏的背景材料當作官方專案說明,卻沒有核對本人授權。
盛梔意接受道歉,但要求補充制度:今後所有合作方背景必須由本人確認,婚姻與親屬關係不能代替藝術家資料。
負責人答應了。
晚上,她在異國窗邊整理作品。
六個月的駐留剛剛開始。
她卻己經清楚,這裡真正要重建的是一個沒有人替她寫身份的工作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