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聿珩透過律師申請傳送一封私人說明。
申請裡寫明,盛梔意可以拒絕接收,也可以要求律師先篩查內容。
沈今禾把申請放到她面前。
“接嗎?”
盛梔意看了很久。
過去她關閉過道歉入口,也關閉過私人說明渠道。
那時她不想再被一封信拖回舊生活。
可現在,周聿珩己經連續幾個月沒有越界。
她決定給自己一次選擇的機會。
“允許接收,只讀不回。”
律師把規則發給周聿珩。
他確認接受,沒有要求她承諾閱讀時間,也沒有申請閱讀回執。
私人郵件在當天晚上送達。
律師把郵件封存在一個單獨的資料夾裡,資料夾名稱寫著“僅供本人閱讀”。
聞霜遞給她一杯溫水:“要不要我把辦公室門關上?”
“不用。”
“那我把音量關掉。”
“郵件沒有聲音。”
“我知道,我是說我。”
盛梔意看了她一眼:“去把明天的課程表核對完。”
開頭沒有“對不起”,也沒有“請原諒”。
周聿珩寫,他曾經把很多事情理解成自己應該替她處理,首到她一次次用合同和規則把他的手推開。
他承認,自己現在仍然不知道如何修復那些被他默許的損失。
所以他不會再把修復方案遞給她,也不會要求她告訴他什麼才算夠。
信裡只寫己經完成的責任事項,沒有復婚請求、見面請求或近況詢問。
只寫了幾件他己經做完的事:停止舊模板、公開整改、交出許可權、保留完整責任記錄。
最後一句是:這些事情不能換回任何東西,我知道。
盛梔意讀完後,把頁面關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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