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日結束後的第二週,梔光陸續收到離職申請。
新資本聯盟給出的薪資是原來的三倍,還承諾提供獨立工作室和海外專案資源。
團隊會議上,幾個人低頭看著合同,沒有人先說話。
盛梔意把茶杯放到桌上。
“想走的人可以走。”
有人抬頭:“你不留?”
“留下是選擇,不是表忠心。”
她讓所有人把合同交給獨立律師審閱。
律師很快發現,合同裡的成果歸屬條款寫得極寬。
研究員一旦離職,過去三年參與的所有成果都歸新機構所有,個人署名需要經過對方批准。
高薪背後,是對創作權的長期收走。
團隊裡有人開始猶豫。
盛梔意沒有趁機勸他們留下。
“梔光目前的薪酬確實比不上資本聯盟。你們要考慮生活,也要看清自己簽出去的是什麼。”
她把合同風險逐條標在螢幕上。
會議結束時,三個人決定繼續留下,兩個人申請離開。
盛梔意逐一簽字,沒有扣下任何人的離職申請。
他們開始挖梔光的人,而她選擇先把每個人的選擇權擺在桌面上。
離職申請送到人事部後,獨立律師逐份審閱挖角合同。合同除了成果歸屬,還附有兩年競業限制,限制範圍覆蓋梔光所有合作行業,補償卻只寫著“按公司政策執行”。
申請離開的研究員問:“如果我簽了,過去做的東西真的都歸他們嗎?”
律師回答:“合同寫得很寬,爭議成本會落到你身上。”
盛梔意沒有勸他留下,只把自己的版本記錄和署名規則交給他,讓他帶回去和新機構談。
“你可以要求保留個人署名,也可以要求把己經完成的成果拆開授權。”
研究員低頭看了很久:“你不怕我把團隊帶走?”
“團隊不是我的所有物。”
另一名成員己經簽了意向書,第二天卻發現合同裡還有一項隱蔽條款:新機構可以在專案未完成前調取其個人硬碟,並接管與舊專案有關的全部賬號。
他當場要求刪除,資本聯盟代表卻說這是資訊安全慣例。
盛梔意讓律師把條款解釋發給全體團隊,提醒每個人自行決定是否簽署。她沒有要求大家統一選擇,也沒有把留下的人稱為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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