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件條的簽名鑑定報告在清晨送到。
鑑定中心確認簽名屬於盛梔意母親,但簽署時間早於取件條記錄一天。筆跡下壓穩定,沒有現場匆忙書寫的抖動,更接近提前授權。
顧遙把報告遞給盛梔意:“她可能提前簽了字,讓別人代取。”
“也可能有人拿著舊簽名仿寫。”盛梔意說,“繼續做墨水老化和紙張摺痕鑑定。”
葉瀾透過影片連線提交證詞:“那天我見過盛阿姨。她在公益站後門停留不到十分鐘,把一個信封交給站長。”
“信封裡是什麼?”
“她沒讓我看,只說裡面是基金回執,不要交給周家。”
許澄補充:“我見過那個信封。封面寫著燈的編號,收件人欄是空的。”
兩個證詞能夠互相印證,卻仍無法解釋取件條上的簽名為何早了一天。顧遙申請調取公益站後門的老式打卡機記錄,發現裝置在當天故障,時間比實際慢了六個小時。
“裝置時間不可靠。”盛梔意說,“把它當輔助證據。”
周聿珩在迴避席提交母親與盛梔意母親的舊通訊。兩人並非因周氏專案相識,而是多年前在公益站共同資助過一名康復孩子。
第一封信寫著:“燈交給孩子,不交給家族。她要自己決定走哪條路。”
第二封信提到顧承川:“不要讓他接觸檔案,他會把每個名字都換成可利用的籌碼。”
盛梔意讀到這裡,手指在紙邊停住。她曾以為兩位母親的關係只是禮貌往來,沒想到她們早就在共同守護一個孩子。
“你母親為什麼從未告訴你?”她問周聿珩。
“我不知道。”
“你可以查她留下的日記。”
“己經交給監管。”
他把一隻舊檔案箱的照片發來,箱體鎖釦生鏽,箱面貼著基金會的舊標誌。
林曼和林妍趕到存放點,開啟檔案箱時,裡面先掉出一張菜譜。菜譜上寫著兩位母親約定的見面時間,旁邊還有一行備註:先吃飯,再談孩子。
林曼把菜譜舉起來:“這算不算證據?”
“算生活記錄。”林妍說,“先掃描,再討論午飯。”
盛梔意看著菜譜上的手寫字,忽然想起母親做過的一道咸湯。她很久沒有想起那個味道了,記憶卻在這間證物室裡突然有了溫度。
技術員從菜譜夾層取出一封未寄出的信。信裡寫著,兩位母親約定把燈留給孩子,絕不讓周氏或任何家族借燈確認身份。
“她們沒有打算把孩子交給周家。”盛梔意說。
“但檔案最後還是進了婚房。”顧遙提醒。
“所以要查是誰改變了約定。”
鑑定中心確認,取件條上的簽名屬於盛梔意母親,簽署發生在她與周聿珩母親正式見面前。她可能透過提前授權,讓公益站在自己無法到場時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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