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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快到中午時,我把墊付的單據拿到前臺。
林哲請來的店員正在算賬,見我過來,把一張結算單推到面前。
墊付款後面,多了一項扣款。
【違規拿取店內用品,扣款二百元。】
最下面,是周煙籤的字。
我看著那行字,半晌才問,為什麼要從我的錢里扣。
店員有些為難,轉頭去叫林哲。
他和周煙一起過來,看見我指著的地方,輕輕嘆了口氣。
“大哥,白天你拿東西的事,店員都看到了,總得有個處理結果。”
“不然以後我罰別人,別人也會拿你說事。”
我把結算單推回去。
“我不是你請來的員工,也沒偷東西。”
周煙把筆遞過來。
“簽了,那二百我補給你。”
我沒有接,手指在那行字上停了很久。
“我要是簽了,就成了我認下這件事。”
她皺起眉,問我為什麼非要鑽這個牛角尖。
“都是內部的東西,誰有空拿出去給人看?”
旁邊的店員低下頭,把桌上的零錢收進抽屜,順手鎖上了。
她做得很快,我卻還是看見了。
周煙誇她謹慎,說錢和東西以後都要收好。
我看著那個鎖眼,忽然不知道自己的手該往哪裡放。
結婚後,家裡的開銷一直是我記,她常跟朋友說,有我管錢,她從不用操心。
現在她站在這裡,教別人防著我。
我以前替同學出納班上的錢,少一塊都要自己找清楚,從沒被人這樣防著過。
現在我站在自己老婆身邊,連讓別人放心把抽屜敞開,都做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