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她把整座康復中心交給了我》第2章 2第二天(1)

作者:飛流直上·4小時前

2

第二天,許知遙沒有來送我去民政局。

她讓秘書發來一條訊息,說董事會臨時增加審計議程。

我回了一個“好”,獨自開車去了登記處。

拿到離婚證時,我沒有想象中的輕鬆。

那本薄薄的證件被工作人員推到視窗,紅色封皮在燈下顯得刺眼。

我收起來,手機再次響起。

這次是康復中心前臺。

“沈總,陸先生說您暫時不能進入主伺服器室。”

“誰給他的許可權?”

“許總籤的授權。”

我站在臺階上,看著街邊的人流。

許知遙確實把我從她的生活裡刪得很乾淨。

回到中心時,患者家屬堵在大廳。

有人舉著停供通知,有人拍著桌子問為什麼訓練器械突然不能用。

我翻開通知,發現簽發人是陸沉舟。

“這批裝置不是你們已經付過款了嗎?”我問財務負責人周啟明。

他低下頭。

“系統裡顯示,款項已經退回。”

“退給誰?”

“慈善專案賬戶。”

我開啟明細。

同一個賬戶,每週固定收到一筆錢。

備註卻寫著“護理熱線服務費”。

那是許知遙一直堅持保留的專案。

她每週都會撥打一通電話,持續十分鐘,從不允許別人旁聽。

我問過她,她只說那是舊事。

可現在,舊事變成了中心最穩定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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