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距離週一的航班,還有兩天。
這兩天,我以家裡離公司太遠為由,搬去了公司附近的快捷酒店。
走的時候是凌晨。
江清月和姐姐們喝到半夜,在樓下客房睡得死沉。
連我拖著箱子下樓的聲音,都沒人聽見。
週日上午,我坐在酒店的單人床上,面前放著一份剛剛打印出來的協議。
《解除同居及財產分割協議》。
以及一份,我自己草擬的《斷絕家庭關係宣告》。
其實沒什麼財產可分割的。
這六年,我和江清月所有的開銷都是我在墊付,她的錢多半用來給許星野買各種昂貴的禮物。
我只要求她把我當初墊付的一半房款退回我的賬戶。
寫完最後一行字,我簽下自己的名字。
手機再次亮起,是我爸打來的電話。
“阿淵啊。”
我爸的聲音聽起來有些乾咳。
“你姐說你這兩天又不在家?是不是工作太忙了?”
我沒說話,等著他的下文。
果然,他頓了頓,繼續說道。
“下個月是星野的生日,你媽說打算給他辦個熱鬧點的,去去晦氣。”
“你到時候挑個好點的禮物,別跟以前一樣買那些便宜貨,星野這孩子命苦,我們要多疼他一點。”
我看著手裡那份斷絕關係的宣告,覺得有些可笑。
“爸。”
“如果我不買呢?”
電話那頭瞬間安靜了。
過了好幾秒,我爸的聲音嚴厲起來。
“你這孩子怎麼這麼不懂事?一塊表能要你多少錢?”
“你看看你兩個姐姐,哪個不是對星野掏心掏肺?”
”。私自麼這是總別你“
。退酸一後最底眼將,眼閉了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