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車往郊區開,天一點點亮起來。
我靠在冰涼的車窗上,看著路兩旁的樹往後倒。
陸承遠這個人,是我從醫院門口撿回來的。
那一年,他渾身是傷,暈在顧氏大廈前的馬路上,兜裡只剩一張皺巴巴的車票。
我讓人把他扶進醫院。
後來才知道,他是從老家跑出來打工的窮小子,走投無路,連回家的路費都沒有。
我讓他進了公司,從司機做起。
他手腳勤快,嘴又甜,一口一個“明微姐”。
下雨天,他會提前把傘送到我辦公室門口。
我加班到半夜,他就在車裡等我,遞給我一杯熱豆漿。
那時候,公司上下都說,陸承遠這人,靠譜,懂得感恩。
再後來,他追我,追得轟轟烈烈。
給我送花,接我下班,記得我每一個小習慣。
我信了。
我以為,這個男人吃過苦,懂得珍惜。
我把公司交給他,退到幕後,一心一意做他的太太,做念念的媽媽。
我親手教他怎麼看報表,怎麼談客戶,怎麼在酒桌上不被人拿捏。
我把我十年攢下的人脈、經驗,一點不剩,全給了他。
我看著他一天天變得能獨當一面,心裡還偷偷高興。
我以為,白手起家的是我,守家的是我,換來的會是一生安穩。
結果,是一場淨身出戶。
他把我掃地出門的那天,連念念的面,都沒讓我見。
念念出生那晚,我在產房裡,握著她的手,聽她第一聲啼哭。
那一刻我想,這輩子,值了。
我把她一點點養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