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別人當女兒,親媽壽宴上讓我簽放棄繼承》第14章(2)

作者:渡庸人·18小時前

?我沒有動惻隱之心。

?但我從抽屜裡拿出來一份檔案。

?《基層員工入職及還款協議》。

?“工作室可以收你。”

?我將協議推到他面前:

?“從最基層的搬運、檔案整理和外勤做起,月薪三千五。”

?“同時,每月從工資里扣除兩千,用於償還你過去三年非正常佔用的八十六萬費用。”

?“簽字,你就留下。”

?“不籤,立刻走人。”

?林耀看著那份協議。

?他咬緊牙關,沒有猶豫,顫抖著在上面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從留學生變成基層員工。

?他必須為自己的過去買單。

?就在這時。

?趙麗華突然衝進了辦公室。

?“耀耀!你不能籤啊!”

?趙麗華歇斯底里地要搶那份協議:

?“林晚你這個沒良心的!你讓你弟給你當苦力還錢?!”

?趙麗華還沒衝到我面前。

?就被趕上來的大姨和舅舅死死攔住。

?大姨拉著趙麗華勸道:

?“麗華!你別再鬧了!”

?“晚晚能給耀耀一條活路,讓他自食其力,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你再鬧下去,連這三千五都沒了!”

?舅舅也硬生生把趙麗華拉了出去。

?趙麗華在走廊裡哭喊著,卻再也沒有親戚願意站在她那邊。

?她徹底失去了在這個家裡的所有話語權。

?辦公室裡恢復了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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