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為巫醫只是個年邁無用的老人而已。
巫醫死之前也不會想到自己親手挑選的這位傀儡,居然能蠢到這種地步。
是人就會生病,生病就要吃藥,他可是會熬製湯藥的醫啊!
沒有人會不害怕生病,更沒有人會不怕死,所以不會有人敢對他這個巫醫怎麼樣...
因為手裡有著真本事,所以已經死去的老巫醫從年輕時候起就心高氣傲,誰也不放在眼裡。
也正是因為對於自己本事的足夠自信,所以他挑選城主的標準向來不是按照聰明來,而是隻要聽話就行。
畢竟大城的主要事務都由他這個巫醫負責,城主只要是個活人,能處理一些簡單的日常事務就行。
奈何他的信心十足,全都敗在了自己親手挑選的蠢人手裡。
不過也是,如果城主當初在他面前表現出做事之前會考慮後果,行事很有邏輯,性格周全的樣子的話,他就不會挑選他做城主。
所以人們才會常說,珍愛生命,從遠離愚蠢之人開始,因為你永遠無法預測他的下一步行動是什麼。
若是認真追溯起來,造成這件烏龍殺人事件的源頭,還是來自於女媧氏。
如果不是她們在畫卷中喚醒了女媧的記憶,那麼雕像就不會裂開,也就不需要做人祭,阿若也就不會為了阻止人祭,去山中尋找巫山人,然後得到打碎雕像的建議,並加以實施。
一隻亞馬遜河流熱帶雨林中的蝴蝶,偶爾扇動了幾下翅膀,半個月之後,引起了距離它幾千里之外的城市颳起了龍捲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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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著起不來的城主直到這個時候,才想起有巫醫的好處來。
巫醫,平日裡主要負責主使祭祀鬼神之事,這是巫。
但還有一部分,就是醫,醫治病人的醫。
整個大城裡,除了老巫醫以及他的繼承者之外,根本沒有人知道生病了應該怎麼做,這些知識都被牢牢地壟斷在巫醫手裡。
城主想起一件事,以前他生病的時候,總是由巫醫手底下的幾個隸熬藥的,這些人總該知道什麼藥有用吧。
幾個隸被叫了過來。
“你們,你們,咳咳咳咳,去給我熬藥,咳咳,治不好我的病,你們也,也別想活。”
城主臥在獸皮堆裡,說兩句就要喘一大口氣,喘氣喘急了,胸腔裡灌了冷風,就要劇烈的咳嗽幾聲。
隸們戰戰兢兢的對視一眼。
這段時間他們過的跟個透明人一樣,壓根沒人注意他們,誰知道現下又突然被想起來,結果是讓他們去熬藥?!
誰知道怎麼熬藥啊!他們雖然每次都會給巫醫的藥看火,但那只是看火!
每次熬製藥汁之前,巫醫就會把草藥切的碎碎的,根本看不出來那些藥長什麼樣子!!
還有那些敷在傷口上不需要熬製的草藥更是會直接被巫醫的兩個小徒給搗成藥泥,比切成段還要難認。
但事已至此,不行也得行,否則小命不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