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關於專利有效性:原告據以起訴之核心專利(專利號:ZL……),其權利基礎存在重大瑕疵。該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為克服創造性缺陷,對其權利要求進行了實質性修改,該修改內容(特指‘特定數值範圍’之限定)已超出原說明書及權利要求書之記載範圍,嚴重違反《專利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此一程式性硬傷,已由答辯人提請無效宣告(案件編號:……),該程式之結果將直接影響本案之審理。鑑於該專利極有可能被宣告無效,原告基於此不穩定權利提起本案訴訟,本身即缺乏正當性。”
在論述這一點時,他再次流暢地引用了《專利法》第三十三條的原文,並結合之前直播中剖析的修改細節,論證紮實,無可辯駁。
“三、 關於訴訟行為性質:原告在明知其專利存在重大有效性瑕疵,且答辯人技術具有明顯獨立性的情況下,仍提起本案訴訟,並索要天價賠償,其行為已超出正當維權之界限,涉嫌構成濫用訴權,對答辯人之商業聲譽與正常經營造成不當干擾。答辯人保留就因此遭受之損失向原告進一步追索之權利。”
整篇答辯狀,結構嚴謹,層層遞進。既有對技術事實的清晰梳理,又有對法律規則的精準適用,更在最後對原告的訴訟行為性質提出了尖銳的質疑。文字乾淨利落,法言法語運用純熟,卻又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自信和力量,完全不像是一個法律“門外漢”的手筆。
直播間的觀眾,包括一些潛水的法律從業者,都看得目瞪口呆。
【彈幕:這論證……這邏輯……太強了!】
【彈幕:我怎麼感覺比很多資深律師寫的還有力?】
【彈幕:有理有據,有節有度,這才是真正的答辯!】
【金句1:最有力的辯護,源於對事實的絕對掌握和對規則的深刻理解。】
【金句2:親筆書寫,不僅是權利的行使,更是信念的彰顯。】
【金句3:將複雜歸於簡潔,將專業訴諸通俗,是為表達的最高境界。】
【金句4:法律文書的生命力,在於其承載的真理與邏輯,而非華麗的辭藻。】
【金句5:當知識沉澱為本能,筆尖流淌的便是智慧與力量。】
當林霄敲下最後一個句號,將這份長達十餘頁、論證充實、條理清晰的答辯狀完整呈現時,直播間內掌聲雷動(虛擬)。
“霄銳科技”的法務團隊在後臺全程觀看,心中的疑慮早已煙消雲散,取而代之的是無比的敬佩。他們知道,這份由林總親筆撰寫的答辯狀,其質量遠超常規,必將給主審法官留下極其深刻的印象。
林霄將答辯狀打印出來,鄭重地簽上自己的名字,然後交給法務負責人:“按程式提交給法院。”
幾天後,當這份獨特的答辯狀被送達法院和奧古斯都代理律師手中時,引起了不小的震動。主審法官在閱卷時,對這份答辯狀論證之清晰、說理之充分、尤其是將複雜技術問題與法律爭議點結合之巧妙,表示了罕見的讚賞。而奧古斯都的律師團隊,在收到這份明顯超出他們預料、直擊要害的答辯狀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對方不僅技術過硬,連法律文書的撰寫都如此老辣,這仗還怎麼打?
【叮!檢測到宿主成功撰寫高質量法律文書,展現卓越法律表達與邏輯論證能力,極大增強訴訟優勢!】
【技能“法律文書撰寫與法庭表達”提升至宗師級!(已融合文書架構、法理融合、技術轉化、說服感染力)】
【技能“邏輯思維與精準表達”提升至大師級!】
【宿主在法律實踐中展現出的親力親為與極致追求,獲得特殊獎勵:文書影響力小幅永久提升!(經手的重要文書更容易獲得裁判者認同)】
【本次文書創作效果卓越,獲得額外獎勵:現金 35,000,000元!積分 點!】
【金句6:以我之筆,陳我之理;以我之理,服天下之人。】
【金句7:真正的強大,是連最專業的領域,都能親自上場並做到最好。】
【金句8:細節處見真功夫,文采中顯大格局。】
【金句9:將每一次書寫,都視為一次與真理的對話。】
【金句10:親力親為,方知其中精髓;躬身入局,才能掌控全域性。】
“親撰訴狀,以理服人”。林霄用一份親自執筆、力透紙背的答辯狀,向法庭、向對手、也向所有關注此案的人,展示了何為真正的“硬核”應對。他不僅是一個學習者,更是一個能將所學發揮到極致的實踐者。這場法律之刃的較量,因他的深度參與,正朝著無可逆轉的方向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