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會議結束後,奧古斯都團隊那邊,氣氛明顯有些凝重。錢永銘回到律所,將自己關在辦公室裡許久。他從業這麼多年,很少在一個案子的初始階段就感到如此棘手。林霄的表現,完全顛覆了他對“技術公司老闆”的認知。那份答辯狀,那次會議上的應對……根本不像是法律門外漢,更像是一個浸淫智慧財產權領域多年的同行,而且是對技術和法律結合點有著異常敏銳洞察力的同行。
“老師,您覺得這個林霄……”錢永銘的助手,一位年輕律師小心翼翼地端上咖啡,試探著問。
錢永銘揉了揉眉心,冷哼一聲:“有點小聰明,準備也算充分。但終究是野路子,缺乏系統的訴訟經驗和底蘊。庭前會議不過是程式性交鋒,真正的硬仗在後面的無效口審和技術鑑定。他不可能面面俱到。”
內心深處,那份因林霄年輕而生出的輕視,並未完全消除,反而混合著受挫感,變成了一種更為複雜的情緒。他承認林霄有點本事,但絕不認為對方能在這個需要深厚積累的領域,真正威脅到自己這位泰山北斗。他傾向於將林霄的表現歸結為“超常發揮”和“背後有高人指點”(或許是那個資深律師團隊),而並非其本身具備了與自己平起平坐的實力。
“專利複審委員會那邊的口審通知下來了,時間定在下週。”助手彙報,“我們這邊……”
“按原計劃準備。”錢永銘揮揮手,恢復了往常的倨傲,“重點強調我們專利的創造性和實用性,駁斥對方所謂的‘修改超範圍’。林霄那邊,估計也就抓著這點皮毛不放了。他一個搞技術的,還能把《專利審查指南》吃透不成?”
這種判斷,基於他多年的經驗,卻恰恰成了他此次滑鐵盧的根源。他低估了【勤能補拙系統】的逆天,也低估了林霄要將一切掌控在自己手中的決心。
與此同時,“霄銳科技”這邊,林霄的直播學習從未停止。在系統高達倍的學習效率下,他不僅徹底吃透了專利無效宣告的全部流程和策略,更對《專利審查指南》中關於“修改超範圍”的認定標準、歷史沿革、相關典型案例的審查意見做到了如數家珍。他甚至模擬了數十種錢永銘可能在庭審中採用的辯護策略,並一一準備好了反擊方案。
【彈幕:林神這幾天直播都在看專利法條和案例,也太拼了!】
【彈幕:感覺林神比對面那些律師還像律師!】
【彈幕:錢大律師怕是要栽跟頭了,他肯定還以為林神是青銅呢。】
很快,專利無效宣告請求的口頭審理(口審)日子到來。庭審在專利複審委員會的審理庭進行,氣氛比法院的庭前會議更為專業和專注,雙方圍繞專利有效性問題進行正面搏殺。
奧古斯都方面,依舊是錢永銘帶隊,陣容齊整。而“霄銳科技”這邊,出人意料地,主要由林霄擔任第一發言人,外部律師團隊更多是作為輔助和補充。這一安排,再次讓錢永銘微微蹙眉,覺得對方有些兒戲,甚至是不尊重程式。
庭審開始,雙方陳述請求和理由。
林霄作為無效請求人,率先發言。他沒有絲毫拖泥帶水,直接切入核心:
“合議組,我方堅持請求宣告奧古斯都公司第ZL……號專利權全部無效。核心理由唯一且明確:該專利授權文字的權利要求1中,增加的‘所述特定數值範圍為A-B’的技術特徵,其在原申請檔案中毫無記載,也毫無依據地概括自一個極其下位的具體實施例,該修改嚴重超出了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的記載範圍,違反了《專利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屬於不容置疑的無效理由。”
他的開場,清晰、強硬,直接將爭議焦點牢牢鎖定在“修改超範圍”這一程式硬傷上,毫不分散精力到創造性、新穎性等其他可能扯皮的問題上。
錢永銘立刻反擊:“合議組,我方完全不認同請求人的觀點。該數值範圍的增加,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閱讀原申請檔案後,能夠直接地、毫無異義地確定的內容,是為了更清楚地限定保護範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三條的立法本意和《專利審查指南》的相關規定。”
這是標準的抗辯思路,試圖將“超範圍”模糊化,拉入“能否直接地、毫無疑義地確定”這個帶有一定主觀判斷的領域。
林霄似乎早就料到他會這麼說,立刻介面,語速平穩卻極具穿透力:
“錢律師提及‘直接地、毫無疑義地確定’,那麼我們必須迴歸《專利審查指南》的具體規定和審查實踐。請合議組注意,原申請檔案僅公開了一個點值C,以及一個非常寬泛的、功能性描述的上位概念。而授權文字中的範圍A-B,是一個全新的、具有特定端點的數值範圍。請問,從孤立的點值C,或者從一個寬泛的功能描述,如何‘直接地、毫無疑義地’推匯出這個具有明確上下限A和B的數值範圍?這中間是否存在任何數學推導關係?或者任何技術啟示表明A和B是這個功能的必然或常規選擇?”
他頓了頓,不給對方喘息之機,繼續道:
“根據《專利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5.2.3.3節的規定,以及第XXXX號無效決定、第XXXX號複審決定所確立的審查標準,對於數值範圍的修改,如果原申請檔案沒有記載該範圍的兩個端點,或者沒有給出透過常規實驗或推理就能確定該範圍的教導,那麼這種引入特定數值範圍的修改,通常就被認定為超出了原申請檔案記載的範圍。我方已提交了相關決定文書作為參考。”
【彈幕:臥槽!連具體章節和決定文號都背出來了?】
【彈幕:這是人形法律資料庫吧?!】
【彈幕:錢律師臉都白了!】
錢永銘心裡咯噔一下。他沒想到林霄對《專利審查指南》和典型案例熟悉到這種程度,引用的章節和決定文號準確無誤。這絕不是臨時抱佛腳能達到的水平!
他試圖掙扎:“原申請檔案給出了實現該功能的技術啟示,本領域技術人員透過有限次的常規實驗,完全可以確定A-B這個優選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