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他們不吃,馬兒也得吃,也得休息。
鄭如謙不想再耽誤三天,咬牙停在一家小館門口,點三碗胡辣湯,並兩塊油饃,大口吞嚥。
深冬的陽光自頭頂照射下來,幾個本地曬著太陽議論國情,偶爾爭論兩句,面紅耳赤地頗有架勢。
鄭如謙耳朵尖,隱約聽到了“北疆”兩字,頓時放慢喝湯的速度,認真偷聽。
“咱們大渝王朝跟韃虜打了幾十年,他們打不過我們,我們滅不了他們,一直是投鼠忌器,互相提防的狀態。”
這個鄭如謙聽方恆提過,韃虜擅騎射,十個大渝王朝計程車兵對上十個韃虜,幾乎是必死的局,必須要三五十人才能與之抗衡。
偏偏韃虜狡猾,你人少就跟你打,你人多我就跑,騎著馬兒一溜煙離去,己方追也追不上。
方將軍在的時候,曾給韃虜設過局,斬殺了不少人,才在北疆立下赫赫威名,勉強讓邊疆百姓過了幾年的平安日子。
後來他離世,韃虜再次活躍,滅村慘案也一天天頻發。
“誰能想到,前段時間,北疆傳來了捷報。”有個大爺搖頭晃腦,“倒不是大批的戰役,而是咱們幾十人的兵對上幾十個韃虜,本來以為必敗的局,居然贏了。”
“這可是大好事,韃虜騎射厲害,咱們能出現一個小子跟韃虜的騎兵抗衡,是不是意味著以後就能滅掉韃虜,再無戰事?”
“瞎想些什麼,只是個小戰役罷了,聽說那小子不過十三四歲的年紀,似乎也姓……方。”
姓方啊。
一年不見的弟弟,原來你剛剛打過一場戰役,雖然贏了,但也付出不少代價吧。
不知道此刻的你痛不痛,難不難過,有沒有……思念我們。
鄭如謙抱著胡辣湯,眼圈微紅地望向北方。
有什麼東西自他軀體中飄出,以極快的速度飛向北方,最後落在英姿勃發的少年耳畔。
“老三……”
誰在喚他?
方恆猛地扭頭,卻只看到了虛無。
“隊長,怎麼了?”姜一拐瘸著過來。
方恆搖搖頭,看了眼他的腿,姜二的胳膊,姜五的腹部,姜六的胸口,姜七的頭皮,姜八的手指。
所謂戰役,就是對沖,就是拿命相搏。
雖然那場小戰役勝利,方恆也從第十支隊的分隊長,成功晉升為第五小隊的隊長,手底下統領的人更是從九個變成了百來個,但他們付出的代價更大。
第十分隊的九個人戰死一名,負傷八名,姜五的腹部傷口到今天還在滲血,姜八直接少了一根手指。
連方恆自己,都捱了一記馬蹄,到現在依然行動不便。
戰爭從來都是殘酷的,傷痕累累的,用血和骨堆積起來的。
現在只是死一個人,將來會死十個,百個,千個,甚至萬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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