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管理員接過攤位費收據,仔細看了一遍,臉色緩和了些。
“這張倒是真的。可這隻能證明你們那天來過魚市,不能證明賣了多少魚啊。”
沈建國也走過來,從包裡又掏出一張紙。
“李管理員,這是韓老三給我寫的運輸責任單。您看,上面寫著那天他給我們運了六桶魚,每桶一百斤左右,車號是青山村生產隊的牛車,車牌號也寫著呢。”
李管理員接過運輸單,對比了一下日期和攤位費收據,眼神閃了閃。
“車號和攤位號倒是能對上。可你們怎麼證明這六桶魚就是那天賣的?”
沈歲歲看著李管理員的表情,知道他心裡已經有了印象,只是不敢輕易承認。她歪著頭,奶聲奶氣地說:
“李叔叔,您這兒應該有魚市登記冊吧?我們那天是上午第三批進場的,我記得您還讓我爹把魚桶放在靠西邊的位置,說那邊光線好,買魚的人能看得清楚。”
李管理員聽到這話,臉上露出一絲驚訝。
“小丫頭,你記性還挺好。”
他轉身從櫃子裡翻出一本厚厚的登記冊,翻到四月二十三日那一頁,手指順著記錄往下劃。
“西區第七號……上午第三批……”
他的手指停在一行字上,抬頭看向沈建國。
“老沈,你們那天賣了六百三十斤魚,對不對?”
沈建國聽到這個數字,眼睛一亮。
“對!就是六百三十斤!”
李管理員合上登記冊,沉默了一會兒,才說:
“行,我承認你們那天確實賣了魚。可老沈,我得跟你說句實話。前兩天有人來打聽你們家的事,還拿著照片問我,說你們家可能倒賣物資。我要是給你補證明,萬一惹上麻煩怎麼辦?”
李秀娥聽到這話,臉色變得煞白。
沈建國深吸一口氣,看著李管理員,聲音低沉卻堅定。
“李管理員,我沈建國做事一向本分。我們家賣的每一斤魚,都是魚塘裡養出來的,攤位費也是明明白白交的。您要是怕麻煩,就只寫交易事實,別的什麼都不用寫。”
李管理員看著沈建國誠懇的眼神,又看了看桌上那些一一對應的憑證,終於嘆了口氣。
“行,我給你寫。不過我只能證明你們那天確實在這兒賣了魚,別的我可不管。”
他拿起筆,在一張空白證明紙上寫下:
茲證明青山村沈建國於1974年4月23日在本魚市西區第七號攤位售賣鮮魚六百三十斤,交易屬實。
寫完後,他蓋上魚市的章,又在下面簽了自己的名字,遞給沈建國。
沈建國接過證明,手都有些顫抖。
“謝謝您,李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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