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娟在群裡發了十幾條語音,每一條都伴隨著聲嘶力竭的哭喊。
【大家快出來幫幫忙啊!沈南星躲在家裡見死不救!我兒子快沒氣了!】
群裡的鄰居迅速響應。
302王大爺:【小沈啊,人命關天,你趕緊出來看看。】
401李阿姨:【這小姑娘怎麼這麼冷血?上次不就賠了點錢嗎,至於記仇到現在嗎?】
503張哥:【沈南星,你還是不是人?趕緊開門!別逼我們動手!】
我看著螢幕上的文字。嘴角扯動了一下。
上次不就賠了點錢?
三十萬。我借遍了親戚朋友,連信用卡的額度都刷空了。
就因為半年前,我用海姆立克法救了林娟的兒子。
救護車來的時候,醫生說我手法標準,救了孩子一命。
可林娟拿到醫院的檢查報告後,直接帶著人堵了我的門。
她說我用力過猛,按斷了她兒子一根肋骨。
醫藥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三十萬,少一分就要我去坐牢。
我不給。她就在小區里拉橫幅,造謠我借救人之名猥褻男童。
我的公司因為輿論壓力辭退了我。
我媽被氣得高血壓發作進了醫院。
物業經理上門調解,拍著我的肩膀讓我花錢消災。
警察說雖然我是見義勇為,但確實造成了傷害,建議私了。
我妥協了。
我把東拼西湊的三十萬轉進林娟的賬戶。
她數著錢,轉頭就在群裡發了一句。
【有些人就是手賤,非要逞能,活該破財。】
現在,她又來敲我的門了。
我點開手機的錄影功能。
走到玄關。將手機固定在鞋櫃上的支架裡,鏡頭穩穩對準了那扇震動的防盜門。
門外的聲音已經變得歇斯底里。
“沈南星!你不救我兒子,我做鬼也不放過你!”








